摘要:
最初被定义为”娘家的客人”,是在我16岁时。彼时还不完全懂得这句话背后的意义是什么。
那年正月初十,开学的日子,因为一件小事被妈妈训了,我不想上学。恰逢来邀约哥哥走亲戚的二伯来家里了。他见我只顾抹泪而不准备上学,便说:”气是要赌的,学还是要上的。”二伯帮我整理了要带的东西后,便叫我跟他走,他用自行车顺路载我一程。
同行到分路的地方时,二伯对我说“有些事情不必太计较,女儿生来是娘家的客人。”
我点点头,算是被安慰。
其实作客,没有什么不好。因为从小看见父母对客人都很客气,比如笑脸相迎,比如做些好菜、热情款待等等。我便不再因母亲总是优待哥哥而悲伤,反而憧憬起做“客人”的前景来。
后来终于如愿以偿。从十七岁外出打工到现在,每年回乡探亲待在家的时间不超过十天。家真的成了“娘家”,与嫁不嫁人无关。
出门十二年了,我对家的感情忽然深厚起来,也许是受“叶落归根”的影响——南方再好,不过是暂住;年龄越大,越想有个归宿。
这些年,父母把房子搬来街上,马路边风景独好。三层楼房,阔气大方。相对于以前的“向五间”,家变得宽敞多了。且左邻右舍都是三姑、四姨的亲戚。真好!
我开始喜欢了这座房子。每次回家,都会深深眷恋,看了又看,还拍照留念。多想这栋楼房的其中一间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