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6年,刚读完初二我就辍学了,随后便来到深圳,进了妈妈所在的制衣厂打工。这一年我14岁,没有任何证件,借的是表姐的证件,由此注定了我只能隐姓埋名在厂里工作。在包装部上班一律站,不许坐。每天加班加点,在宿舍、车间、饭堂三点一线穿梭,渴望平静的生活荡起一起涟漪。一年半后的一天,我突然决定写小说。我想,琼瑶和席绢能写小说,我为什么不能?我虽然身为打工妹,但不应该任凭命运摆布,只知道机械地工作,我也要有属于自己的精神生活。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有了当作家的梦想,有了梦想,我浑身充满了劲,感觉上帝为了我打开了一扇天窗,仿佛在黑暗中突然看到了光亮。我很快构思了一个故事,几天之后就动笔,这一写就不可收拾,像吸了**,戒不掉了。我有个强烈的愿望,就是通过手中的笔来改变命运,也因此充满了自信。
每天下班,我们要穿过厂里的天桥,再走一段路,去饭堂排长长的队打饭,吃完饭后,又得走一段路,穿过天桥,再走一段路,然后爬上五楼宿舍。我匆匆吃完饭,把饭盆和勺子扔给妈妈一起洗,为了赶时间,上、下楼梯一步跨两级。中午和下午下班各休息一个小时和四十分钟,除去走路、过天桥、吃饭和爬楼梯,属于我的写作时间少得可以,通常我气喘吁吁地跑进宿舍,连气都来不及喘一口,就抓起笔,坐在泡沫制成的凳子上,把本子摊开在腿上,拼命地写,上班的时间还剩下五分钟,我恋恋不舍地放下纸和笔,匆匆赶往车间。我们每天晚上加班到十一、二点,连星期天晚上也要加班,我给自己规定了任务,必须当天完成,每晚写到凌晨两点钟。有时,写着写着,我的脑子就一片迷糊,眼皮睁也睁不开,脑子里在想着生活中的某个朋友,待睁开眼时不知不觉就把那人的名字写上去了。我们上午、下午和晚上中途各休息十分钟,是给员工找开水和上厕所用的,多数人趁此机会趴面上睡一会儿觉,我则是利用这宝贵的时间来看书。因此,我每天看书的时间最多只有半个小时。上班的时候,我一边干活一边构思故事情节。我欠着好大一笔瞌睡债,但我却不觉得有多辛苦,每天乐此不疲,觉得充实而快乐。每次到文具店都是一次性买十支圆珠芯,我的被子、蚊帐上留下了不少墨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