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学6年级就有男孩喜欢我,而且恰恰我也喜欢他。
我不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也不是最漂亮的,但我绝对是班上不容忽视的一股势力:譬如我和班上的男生打架从来不让自己输,最严重的一次同桌的男生因为我不敢来上学,第二天硬被他妈押送过来,所以只要我和其它女孩子跳皮筋、打羽毛球的时候没有男生敢出来搅和,因为他们知道我从来不用装斯文,只要有理在先即便是中途把鞋子跑掉了,也要追上来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而最让我骄傲的是我读了很多,我的书柜有全套的《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伊索寓言》……我那时开始喜欢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看不太懂但是依然很执着的看。另外我属于不到100人的乡村小学里很招摇的那种,我小学一直是齐腰的直发,我会照着电视里把自己的头发分成很多髫再编很多很长很细的辫子用五彩的发带扎好,夏天的时候我总是会收到我在沿海城市的父母第一时间给我寄回来的新款花裙子,我每次像个洋娃娃一样穿戴一新的去上学总会惹来同村孩子各种羡慕而嫉妒的眼光。
他比我们大一岁,是我们班上最高的男孩子,6年级的时候他已经飙到了172CM。当时学校的女孩子背后讨论他长得像小虎队的“霹雳虎”还捏着明信片有板有眼的比对着。他是班上男生的头儿,班里的男生都怕他。可能是发育的比较早,所以他跟我们不太一样,他经常会说一些从港台剧里学来的话,比如:泡妞、性感、三级片……之类的。就因为这个,班上的女同学把他归类为另类。他无所谓,我喜欢他或者说不反感他的原因就更简单,例如他从不在我们跳皮筋的时候跑出来捣乱;从不屑于考试不屑于和同学比分数;会唱很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