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高速公路上徒步行走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但无疑,这是一条捷径。
我是说,如果你有汽车,或者你愿意买一张车票,完全没必要模仿我。
深圳的天亮得早,在我爬上路基,跃过护拦,行走在高速公路上时,东方的天空还没有鱼肚白。路灯投下冰冷的光,我脚下的路一片光明。有车呼啸而过,我没有理会它们的冷漠。如果我伸手拦车,所有人都以为我是疯子。
在应急车道上,紧挨着护拦,我孤身行走。后来我想,他们也许真以为一个疯子行走在高速公路上。其实我也有一点担心,如果哪位报了警,或者被巡逻的警察发现,那将是一件很糟糕的事。
一路向西。没错,那就是要去的方向。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信心和耐力。每天走五十公里,十天后我会到达目的地——距深圳五百多公里的另一座城市。
运气不错,一路上并未发生意外。第十天的傍晚,巨大的夕阳落在公路上,挡住了我的去路,我甚至隐约闻到了城市的味道。我有些激动,决定先休息片刻,然后马不停蹄,连夜赶进城去。
也许我太疲乏了,竟然靠着护拦睡着了。
叫醒我的那个人是警察,他穿着荧光背心,也许他是交警。起初他以为我是流浪者,后来确认我并不是一名旅行家。
听完我的话,交警先是很惊讶,接着,他颇有点无奈地说,你走错方向了,你要去的城市离这里其码有一千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