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独立宣言》说,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不可让与的权力,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造物主为什么在说这段话的时候要在幸福前面加上“追求”两个字?幸福只是用来追求的吗?
99年我放弃英语老师的工作,和当时在省教委做公务员的未婚夫一起去了深圳。他是辞职,而不是停薪留职什么的留个后路。我们两个穷二代拿了证就奔赴深圳而来,是真正意义上的裸婚。我要的唯一的“彩礼”就是去深圳发展;在大都市背景下做一个白领丽人,这是当时心目中最期待的自己。
初来乍到,我们租住在泥岗路旁叫“龙辉花园”的单身公寓里,这里房租便宜、交通便利,很小,只有20来平,但功能齐全:厨房,卧室,洗手间。只是在当时听说是“花园”房,我们两个土包子还抱怨怎么没看到一株花?
公寓恰位于干道边,像一块遮羞布一样遮着混乱的泥岗村。直到入住后一次散步才见识了这里的全貌:巨大工地一样,时刻会踩到碎石、玻璃甚至锈钉子。憔悴的贩夫走卒、肮脏的乞者擦身而过,有“边缘人”嫌疑的女子穿着透明的衣衫神气活现地站在窄巷口。楼距之间几乎无法侧身通行,新建的一栋楼身贴的外墙瓷片,就在未干透的墙体上写着大大的“招租”。小摊贩就在这抢建的楼下,用一块遮雨布顶在上面就开始做生意。我们淡定地穿梭,去吃喜欢的桂林米粉;:滑溜溜的粉、酸菜末、炸花生、软烂的牛腩或筋道的肉丸、厚重的汤让我觉的最先接受深圳的是我吃的很舒服的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