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他从小就是个地道的吃货。
作为姐姐的我,曾经端个小板凳,给他讲了面包树的故事,故意添油加醋:“特别香,有金灿灿的颜色,外国小孩不吃米饭,都吃面包,他们坐在铺有亚麻台布的桌子上面,用刀子切开面包,然后抹上果酱、奶油,然后夹上香肠什么的……”
那时候镇上还没有面包买,五岁的他馋得口水欲滴。第二天,他就用泥巴照着童话书捏了十多个大面包出来,在太阳底下烤干,大方地将面包一分为二,说:“吃吧吃吧,别客气。”我说这是泥巴,他纠正说:“这是面包,我吃的这个是牛肉味的。”我被他也带入到这个吃面包的氛围中,两个人嘻嘻哈哈很开心地吃完了那餐面包宴,更夸张的是,最后他居然说:“这次我请你吃泥巴的,下次你请我吃真的。”
我很喜欢看书讲故事,再加上又比较乖,家人比较娇宠我,相比之下皮糙肉厚从不生病又调皮的弟弟,用我外公的话说就是:人见人嫌狗见狗厌。
他幼时体重就达四十五公斤,他像一只蝗虫一样,什么都拿来吃光,奶奶藏在箱子里的奶糖、饼干自不用说,甚至藏在套鞋里的花生、厨房里的酱油、我皱眉不愿喝下的羊肉大补汤,他都会一扫而空。他胃口奇好,整天穿条开裆裤嘻嘻笑着在镇上乱窜,欺负猫猫狗狗,他有个外号叫扁司令,长寿镇一条街的人没有不知道的,都拿他做开心果。
家人对他的评价是:除了四条腿的板凳啃不下,其他的都吃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