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大腹便便、脸庞臃肿、眼神涣散,对日常生活失去基本的耐性。
粗俗点说,我活得有些不耐烦了。
一想到还要在这个无聊透顶的世界再活那么几十年,我就忍不住想:怎么样才能有个比较名正言顺的死法?自杀太他妈难听了。而且我也下不了这个狠手。
歌德说,感谢上帝,世界穷途末路之时,我已不再年轻。
可我注定没有歌德幸运。若不发生意外,也许还得活上很久。
这个很久,让我感到绝望。
按世俗的标准,我并不是个loser。相反,我正值壮年,事业风生水起,婚姻平稳,家庭正常。结婚七年,除了前两年磨合期的惨烈厮杀之外,剩余的日子我们大体算过得和气,尤其是有了儿子之后。把儿子从医院抱回家的那一天,妻子琳达攥紧我的手,说,咱们还是好好过吧。她说的没错,人生到后头,只剩下过日子。
琳达确实变了,之前超过十一点没见着人,她会打电话,进而催,再后来就直接在电话里叫我去死。有儿子之后,就算我偶尔彻夜不归,她也懒得过问。只是次日回家时她会懒懒地看我一眼,说,儿子退烧了。我心里一咯噔,觉得自己真浑。可碰到下一次,该不回还是不回。
终于有一天,她冷不丁地问我:“对你来说,家就真的连办公室都不如吗?”
那是个周末,阳光满屋,就连咖啡色的布艺沙发都变得亮堂堂。她的问题劈头盖脸,让我忘了自己到厨房是为了给儿子倒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