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一九九六年诺奖得主波兰诗人维斯瓦娃·希姆博尔斯卡在得知获奖消息后,同时也收到了一封信件,这是前届诺奖得主爱尔兰诗人希尼写给她的,内容是:“可怜的、可怜的维斯瓦娃。”接下来的时间里,这句话在维斯瓦娃身上“预言”般应验了。她要不断应付潮水般涌来的贺信,采访者,出版商,简直无处逃遁了。于是她失去了获奖前的自由和静心。
不过,这也是因人而异的。新闻不是说有人要付给诺奖评委马跃然几十万美元的“翻译定金”,只是把他的作品译成瑞典文吗?
上面所举的两个例子,它们都可归结为出名的悲哀。难道它们不是文学的悲哀吗?
(二)
而今社会的“文学奖”像初春田野上迅速返青的杂草一样多,使得文学作品与“文学奖”之间成为一种商品与包装的关系。相信任何东西的初衷都是纯洁的,罪犯的童年跟伟大人物的童年一样的纯澈无暇。“文学奖”也是这样的吧,有人想以办一场“文学盛宴”的方式来营造良好的文学氛围,只不过后来风向不知为何发生了转变,变的让人难以理解了。
近日收到一封邮件,说是自己获得了某个大赛的“文学奖”。当我读完邮件内容时,心情就像阶梯地势一样,一级比一级低落,读到最后,连脸都扭曲了。这封获奖邮件横看竖看都像是一张“钱奖交易”的字据。文字成了一个个噬心的水蛭,瞥一眼都寒心,最终无奈把它删除了。这是因为我过于心急地想自己的文章被肯定的悲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