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偷盗行为自古以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所谓小时偷针,大是偷金,偷惯了会让人的欲望越来越膨胀,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但如果仅是为了填饱肚子和解决精神饥饿去偷,似乎又另当别论,孔乙己说“窃书能算偷吗?”。虽然被人当作笑话,但的确让人同情。不怕说出来笑话,我就有类似的经历。小时候的家乡特别落后、闭塞,大多数的家庭温饱线上挣扎,更别提有什么像样的精神生活了。穷则思变,但我们都还很小,还不足以靠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只能在“偷”字上做文章,可以说那时的小孩没干过偷鸡摸狗的事情,真不算有童年。但长大后,我们都没有变坏,反而更加循规蹈矩。
当然,干这些事情,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一旦事情败露,轻则遭到呵斥,重则遭追打,一旦不小心被抓到,还会被撵到家长处接受惩罚。所以我们还是很谨慎的,一般不出手,出手必悄然无息。这样斗智斗勇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磨炼过程。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得很有趣,也更加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好生活。下面就来说说记忆中的两种“偷”。
偷摘番石榴
小时侯最大的困惑就是肚子经常“闹**”,所谓饥不择食,但也不能明目张胆地往挟别人碗里的食物。但有一样东西却可以共享的,那就是村里人种的水果。那时各家田地里基本上是不种水果的,因为庄稼都种不完,那才是解决吃饭问题的头等大事。但房前屋后的边角地还是可以种一些时令水果的。有的人家权大势大,把村里种不了庄稼的土地都占为己有,然后种上易打理的果树,就成了私人财产。这些水果就成了我和小伙伴们天天盯着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