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书是许多人心血的结晶。作者呕心沥血写成书稿,编辑挑灯夜战审读排版,出版人又对装帧风格、纸张类型、纸张克数层层把关,如此才有了一本本簇新且清香的书籍。拿到书后,看看纸张和墨迹,闻闻墨香,基本上就能确定印刷质量。对于爱书之人而言,这是独特且私有的享受。
我勉强算半个爱书之人,喜欢看一点书。在我小时候的圈子里,有人成天练球,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耍得不亦乐乎;有人研究象棋、围棋,厮杀得人仰马翻;有人沉迷书法,仅用一个夏天就小有所成。我对那些兴趣都不是很大,虽然后来也都有所接触,但最觉心安的还是拿起书本,看一段故事,游一阵太虚。父亲略通象棋,常引来一群不甘示弱的少年挑战,他们激战得难分难解,我不羡慕也不好奇,只在一旁闹中取静读些经典,各得其所,各得其乐。
那时,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悲惨世界》。说是一本,其实充其量只读完了前半本。后半本出现的战争场面令人厌倦,生生死死,过于残酷,我只蜻蜓点水一扫而过,如今是半点记忆也没有了。使我乐道的是前半本,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叫冉阿让的男人为了抚养姐姐的七个孩子而偷窃面包,被判苦役19年,出狱后受米里哀主教感化,发展成为大善人。传奇的是,他隐瞒苦役犯身份化名马德兰,竟还当上了**。他乐善好施,却因救助别人暴露身份,重新遭受通缉,四处漂泊,孤独终老,临死才获得亲友的理解。我轻易不掉泪,却为受尽不公的主人公热泪盈眶。僵化的体制和麻木的人心摧残着的,虽是与我毫无瓜葛的异乡人,却不妨碍我与之产生共情。彼时,我初中在读,参加了全校作文竞赛,题目是:我想要 。写想要什么的都有,我直言不讳想要财富,这样就能拥有自己的图书馆或书店,可以恒久地徜徉在像《悲惨世界》那样的好书的海洋里。作文还意外获得了一等奖,我想这大概就是书籍送给我的小惊喜吧。
我对一本儿童文学作品也念念不忘。书是我找邻居蔡海鸿、蔡海龙姐弟借的(在他们家,我第一次认识了美国作家海明威,看到了《老人与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乞力马扎罗山下》),依稀记得叫《野蜂》,又或许不是。讲的是一群少数民族小朋友和野蜂之间的趣味故事,篇幅短小却极好看,令人心驰神往。可惜当时只看了一遍,没能仔细品读,是为一憾。我还看过严文井的童话,一板一眼的,不对胃口。也看过安徒生的童话,翻译得书卷气太重,有故弄玄虚之嫌,也不喜欢。反倒是像《野蜂》这类作品,发乎自然,生机勃勃,叫人欢喜——个人以为可与《格林童话》媲美。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很快要到自己的小孩看童话的年纪了。我曾不知天高地厚地想,有没有可能让小孩读到我写给他的童话呢?可惜之后试着读了些童话作品,发现自己已经读不进去、沉不下来了。又见不少大作家言之凿凿,说童话是最难写的品类,就更加气馁。为今之计,且顺其自然吧,没准还有机会。
少年时,家里存书不多,想读到更多有趣的书,离不开一个“借”字。清人袁枚在《黄生借书说》里提到“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不完全赞同,但也明白其中道理。借来的书要紧着看,好赶在约定期限还回去,因此看书也就更加聚精会神、争分夺秒。自家的书就不同了,想看时瞄两眼,倦了就放下,拖拖拉拉,十天半个月也看不完一本。如此一来,家藏万卷书,也似无书。为了多看点书,我时常到校图书馆借书。那时新来了一位女管理员,人长得标致,衣着也时髦,香水浓烈,吸引了一众爱慕其气质的小伙子。我尚幼,难解风情,只一排排书架巡游,一本本书翻阅,乐在其中,对朝着女管理员挤眉弄眼、嬉皮笑脸的人很不以为意。事实上,我和他们都是“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我也喜欢到别人家里去淘书,看到喜欢的就借几天,经常这样一来一回,倒也密切了和同学、朋友的关系。犹记得,我读过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后,找邻居林彬彬借过巴尔扎克的另一本代表作《高老头》。我对巴尔扎克很佩服,这位现代法国小说之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人,一生创作91部小说,合称《人间喜剧》,被誉为“****社会的百科全书”。代表作有《驴皮记》《高老头》《朱安党人》《欧也妮·葛朗台》《高利贷者》等。就是这样一个厉害的作家,据我所知,现在已没什么人阅读和评论他的作品了。不知是被嫌弃文学流派不新潮,还是表现手法太老旧,这令我很困惑。似乎我少年时读的书,除了四大名著以及被杜撰出“你们要抓的是周树人,关我鲁迅什么事”的鲁迅先生的作品还被津津乐道外,诸如《堂吉诃德》《三个火枪手》《死魂灵》《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牛虻》《聊斋志异》《暴风骤雨》《林海雪原》《小二黑结婚》等,似乎很少人提起了。这一度让我怀疑这些书是不是已被这个高歌猛进的时代淘汰了,我的个人阅读史似乎也成了落伍的、不值一提的“羞耻”。关于这个问题,我左思右想,现在的想法是这样的:时代在变,阅读的口味也在更替。时装风格时常有复古,而阅读口味很少复古,回过头去读十几年前甚至上一代、上几代人爱读的书,这本身就是很不可思议的。虽然经过大浪淘沙,文学经典依然浩如烟海,因此,一代人可以有一代人的偏好,十年后和十年前对书籍的选择也可以大有不同。
上了高中后,课业繁忙,读课外书的时间就很少了。身边越来越多人加入到了“夜间苦读室”的习题加练和李阳疯狂英语“I like losing my face(我喜欢丢脸)”的怒吼中来。但往往,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功课越累,课余越想搞点别的。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钻进校门口那条陡坡下一间逼仄的二手书店里。男生偏爱《射雕英雄传》《七剑下天山》《寻秦记》以及许多我叫不上名字的武侠小说,女生则钟意《还珠格格》《一帘幽梦》《梦里花落知多少》《那小子真帅》等言情小说。我受此风影响,也曾租过一套《射雕英雄传》,晚自习回宿舍后,整栋楼都熄灯了,宿管开始查房。星星点点的光亮开始从被窝里透出,是继续苦读还是看点闲书,都由自己。我有时会躲进洗手间,借灯泡发出的黄澄澄光亮读几页《射雕》,直到有人要用洗手间才退出来。当然,高中时代读书的快乐,我那些同学或校友,体会比我深,便不再多说了。
读书的事说也说不完,文章却催我结尾了。回忆累,把回忆写出来也累,那就这样吧。结束之前,再说几句闲话。一是书还是要读得杂一点,或许越杂越好。我向来文科较好,理科平平,但因为读了一些物理科普,竟还有机会和物理学得扎实的邻居兼同桌詹韵一块在县里参加物理知识竞赛。书读得杂了,触类旁通,对完善个人的知识结构也是大有裨益的。二是“学不至于乐,不可谓之学”。(语出宋·邵雍《皇极经世书·观物》)当我存了功利心时,读书就不会快乐。唯有抛开一切芜杂的利欲,读书才会进入快乐的境界。在我心静如水的时候,能慨然抄完梁实秋整本《雅舍小品》。三是要见贤思齐。因读书而在写作上取得成就的深圳市作协前**、深圳大学人文学院前副院长相南翔,罗湖区作家协会副**、青年作家欧阳德彬等,研究生同学中读书颇丰、见解独到的林政,深圳海事局诸多爱书的同仁,皆可引为榜样,取长补短。在这些人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把看书当成一门事业并孜孜以求的欧阳德彬。我曾造访过他的工作室,恍如闯入九曲十八弯的书的迷宫。不算大的房间里,许多的金属书架上摆满了国内外的文学作品,人只有侧身才能从书架间通过。他对我说,此生发愿做一个博学的人。我想,只要持之以恒,博人文之学,对他来说应当是不成问题的。
行文至此,再无挂念。明天的太阳还会照常升起,还会有人从洋溢淡淡香气的书堆中缓缓醒来。人和书的故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