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遇到那个女孩时我刚好从大富豪出来,大富豪是深圳最早的夜总会,但它也杂糅了酒吧的特色,它最大的卖点是,你也可以不喝酒,只要付一定的门票,你就可以在这里只跳舞,一直跳舞。大富豪的中央是个硕大的舞台,霓虹闪烁,灯光绚烂,舞曲响起时,几乎所有人都跑到舞池中央,像一群欢快的鱼。
我对那个舞台又爱又恨。爱是因为那里美女多,那里也是泡妞的最好的所在,最好的机会;恨是因为我个子不高,也不胖,在那个舞池里,我身材不占优势。当然,也许这只是我的错觉,事实上在那个舞池里,矮个子男人多如牛毛,我不知道他们是否遇到像我一样的困境,或者如我一样的感觉,总之,当舞炫起来的时候,我感觉我在那里总是找不到自己。
大富豪的舞池总是很挤,当高个子男人跑到我面前时,我总觉得压抑;或者你在准备向一个美女靠近,你在她周围,已经酝酿了数分钟情绪,你贴着她的身体,或者从她身前溜过,或者绕过她的后面,像猎人伺机寻找猎物,找个机会下手,当你正准备把手搭在美女的肩膀,或者和她贴得更近的时候,一个高个子男人游过来了,他像一个巨大的钢柱横亘在你们中间,对你形成了绝对性的碾压,美女一般都会被高个子男人拐走,你说这个时候对你的打击多大。
那晚我有无数次靠近美女的机会,结果都被别人搞黄了。在那种地方,你也没人诉苦,没处伸冤。那女孩不属于你,那女孩也没明确说和你在一起,所以谁都有机会撬走她,就看谁的功力高,魅力大。
当然,你更不可能跟那男人干一架,因为你没有理由。在这样的开放式舞池,人们早已形成既定的规则,或者默认的规矩,即所有的女孩都是所有的男人可以泡的,因此,你也可以撬走属于高个男人锁定的目标女孩,只要那女孩愿意跟你走,男人是无话可说的。因为,那男人对那女人来说,什么都不是。完全的陌生人。
我曾亲见一个矮个子男人把一个高个子男人搂了一晚上的美女撬走,方法也很简单,那矮个子男人忽然滑入舞池,成了全场的焦点,他的机器人舞蹈炫酷狂拽吊炸天,即使是男性竞争者也不得不承认,他跳得太牛逼了。
当他成为全场焦点时,很多女孩已经将目光锁定在他身上,因此,当他的机器人舞蹈跳完时,他径直滑到了那个女孩身边,并且一把拽过了她,二人在舞池中央跳起舞,男人的舞蹈惊艳,女人的舞蹈也很性感,两人跳了有十几分钟差不多,最后,他们直接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了舞厅,走向了外面的出租车。
那个之前和美女跳舞的男人眼睁睁地看着他跳了一晚上舞的美女跟别人走了,他也没有任何办法,我看到了离开的女人的决绝,男人的潇洒,我也看到了留下的男人的落寞。不过,他也很快忘掉离去的那一对,继续在舞池中央寻找猎物,不到五分钟,他就又盯上了一个姑娘,十分钟后,他俩已经跳贴面舞了。
这种情况我也不是没遇到过。有天我在舞池泡了三十多分钟,一直没有机会靠近女孩子,每当我快要搭上女孩时,总会有人跳到我的面前,或者跳到女孩的四周,用更夸张的舞蹈,更大胆的接触,直接把女孩子划走。比如,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把手搭上女孩的肩膀时,或者我正找机会是从左边还是右边搂上女孩的腰时,那些大胆的男人已经直接把女人的腰揽上了。因此,当我第三次被别人抢走美女时,我发誓我一定要找机会撬一个美女回来。
我逡巡了一眼舞池,尤其是舞池中央那些漂亮女孩,受欢迎的女孩,他们每个人身边都围绕着八九个男人,大家都想找机会向她们靠近,但是,只有一个人会成功,这八九个人里有七八个都是缺乏绝对自信的,或者他们还差了一点火候,临门一脚,没有踢出去,就永远没有机会再踢了。
那个踢出一脚的人,足够狠,不在意别人的竞争,也不在意美女的感受,直接拉起手,或者搂腰,女人多半也不拒绝,因为她正在等一个机会,等一个人,可以早早对她下手,这样也省得她一个劲地在舞池里跳,仿佛悬在半空的心,没人上来牵她她就等于悬着的心没有落地,而一旦被人搂紧,她就证明了自己的魅力,同时也可以借此小憩一会,她们可以单独跳慢舞,或者喝一杯,或者搂着轻轻晃动,不需要剧烈动作,也不需要再去观察、筛选别的追求者了。
那天,我看到一个长发女孩子,她浑身一袭绿色的连衣裙,胸前带着亮片,像美人鱼的鳞片,而她本人则非常高挑,前凸后翘,蜂腰翘臀,几乎是完美的女孩。我看到十来个男人都围着她,前后好几圈(真是里三层外三层),但还没人敢迈出那一步,我滑进那个舞圈附近,在周围滑了一圈,寻找挤进去的裂缝,当别人犹豫不决的时候,我勇敢地挺进,不到三分钟就突破了周围所有男人的包围圈,冲到了最前面。
这一下我猛然到了女孩子面前,几乎都退无可退,于是我必须干点什么,要不就会显得更尴尬,我离女孩只有0.01公分,而我四周和身后都是男人,他们都在看着我,我如果不干点什么他们肯定觉得我神经病,于是,我二话没说,想也不想,我就直接搂上了她的腰,我们疯狂扭动,女孩也很配合,似乎她正在等我的到来,也许我的到来解救了她,因此,她原先是慢慢跳,我来了后,我俩便疯狂地跳,看我完美地占据了优势,周围的男人终于泄了气,像受惊的鱼群一样,快速滑到别的女孩那边去了。
那是我在大富豪带走的第一个女孩。有了这次成功,我更喜欢大富豪了,同时,我也更有经验了。因此,从那时到现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我已经从大富豪带走了八个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出现的那晚,我的运气不够好。那晚的女孩不太多,仅有的一些又都被别人盯着,我根本没有机会。即使我厚着脸皮,挤进了最里面,女孩的身边,总有比我更高大、更狂野、更干练、更动物本能的男人比我更勇猛地撩拨女孩,因此,我显得相形见绌、力不从心。这也许跟我那晚的心境有关。
那晚我觉得再这样鬼混下去真没出息,我应该更多地留一些时间去写作,去赚钱,而不是在这里为了荷尔蒙的释放浪费时间,但是我又无法拒绝“可能的女孩”的诱惑,因为对我来说,邂逅一个女孩就正是一个最好的爱情故事,而征服一个女孩则让我有超强的成就感,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我身体里那座奔腾呼啸的火山,它在释放之后获得的巨大舒展,哪怕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空虚,和巨大的失落,但那释放的快乐还是让我乐此不疲,因为那至少证明,我还活着,我还有魅力,我还能约到女孩。
我想,这世上没有任何一种东西的快乐可以超越年轻时荷尔蒙的释放,尤其是在孤独闯世界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快乐可以敌得过面对陌生女孩带来的刺激与新鲜,紧张与兴奋,成就与自豪,你得发挥你所有的才华,你还得用上你所有的心思,你甚至要设计许多方案解决有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那种不确定性带来的狂想与热盼,以及分离了后的忧伤与怅惘,那正是青春的我所需要的。
忘了告诉你,我是一个文学青年,正孜孜以求我的文学梦。因此,当我为了理想而抛弃了在安徽的公务员身份时,我从来没有想到我在深圳会历尽挫折,艰难,沧桑。所以,去大富豪成了我对抗自己的孤独,失败,以及远离家园的悲伤的唯一良药,也是我那时漂泊无依的最好救赎。
但是,那晚,我觉得我应该更多地写作,做一个苦行僧,泡妞,猎艳,那是那些世俗男人做的事,不是我要做的。既然我选择了文学,就应该选择一种苦修的生活,不浪费光阴,不去那花花世界灯红酒绿,可是,可是,莫泊桑不也是在巴黎追逐女孩嘛?奈保尔不也是去烟花地寻欢嘛?为什么我就不能?都是男人,为什么我就要苦修禁欲?这是一种命运还是一种选择?
我斗争的结果是,我打算离开欢场,把一生献给文学。而那晚,那是我最后一次放纵,我决定,那晚之后,不管我能否带女孩出来,我都将金盆洗手,彻底远离喧嚣,脱胎换骨,洗心革面,从此做一个只埋头读书写作的人,一个与酒色财气男人和纨绔子弟殊异的男人。尽管,我骨子里依然希望,那晚是个收获的日子,是个完美的句号。
因此,当那个女孩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几乎是眼前一亮,这是我在大富豪二百米之外,在儿童公园的门口看到的一个女孩,她有着天使一样的面容,却有着无尽的忧伤,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受过情伤的女孩,同时也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孩,但我也同时确定,她不可能是一个坏女孩。
因此,我觉得我搭讪她,带她回家应该不会有风险,至少对我来说。毕竟我是个男的。而且,我是一个落魄的文学青年,并没有巨额财产被窃的担忧。于是,我说,GO HOME WITH ME。她说OK,我们就这样从儿童公园门口的桥洞穿过去,走到对面宝安广场后面的洪湖二街,我准备再拐到七街就带她回家,可是,我忽然觉得这零点的女孩有太多的不确定性,我对她一无所知,她来自哪里,有没有同伙,有没有男朋友,会不会是仙人跳?还有,她有没有艾滋病?
我的担忧忽然占据了我,恐惧陡然在我心头升起,好像茫茫黑夜被海浪冲走了一样,我一点都不想带她回家了,尽管她长得那么好看,在夜风中她的容颜依然如月光一样,带着清冷的光辉,同时也还是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楚楚动人感觉。
我说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吧。她说,她家很远,而且她今天不想回家,我只得硬着头皮将她带回家。大约又走了五六分钟就到了小区门口,进了大门内侧我还忧心忡忡,觉得这样做未免太过冒险。但也别无他法,只能继续前行。
上了三楼,打开公寓大门,进到我的不到十平米的房间,女孩去洗澡,我在外面等着,我本来想冲进去和她一起洗澡的,但我还是忍住了。尽管我那时候激情澎湃,年轻的身体已经开始躁动,我幻想着与她嘿咻的画面,同时又闪过无数可能的后怕的结果。比如,她的男朋友忽然来了,讹诈我;或者,她半夜忽然神经质地举起刀,将我杀掉;或者,她真的是艾滋病携带者——我思绪翻滚,不能平静。
正当我胡思乱想时,她出来了,她用我的白色的毛巾擦着头发,她的身体一丝不挂,就那么完美地呈现在我面前。我几乎晕厥过去,这是我看到的最完美的身体,几乎还是一个女孩子的感觉,她让我去冲凉,于是我忘记了清规戒律,忘记了之前想到的种种可能,我立即冲到洗澡间,快速而胡乱地冲着身子,我希望尽快出来好与她鱼水之欢。可是当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她却不见了。
我看了看被窝,又看了下床底,最后,我甚至还看了衣柜和阳台,但是,依然没有她的身影。我顿生恐惧,疑窦丛生,一种不祥的预感在我心头升起。于是,我赶紧披衣下来,想看看她是否在电梯口或者一楼,我在一楼的走道和两边的过道里也没有发现她,在楼栋的拐角处也没发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