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妇人已经九十六岁了,没人知道她的全名。也许,她自己都忘了。但凡有人问她多少岁,她就一本正经地伸出五个枯瘦的指头,说五十岁了……问她的人笑呵呵地走开,她很快又恢复原来的神情,一副从未被人打扰过的模样。
自从女儿去世,她就很少出来晒太阳。炽烈的阳光砸在她的脸上、身上、深驼的背上,有点负荷不了。每次下楼,她从不担心电梯,却怕小区里的猫,悄无声息地蹭着她的裤角爬过去,猛然回头的灰黄眼睛里,放出些不可名状的光来。
在旁人眼里,她已经活过所有的人了。憎恨和嫉妒她的人,她深爱和眷恋的人,只等上帝来唤她。可最后的日子也是日子,点数每个夜晚,一日三餐都需要力气,总得有个活人照顾她才是。她的两任丈夫和唯一的女儿都先后离她而去。整个家,只剩一个尴尬的角色——她的女婿。街坊邻居时常把两人的生活日常当谈资,砸吧出各式各样的画面来消遣日子,挤眉弄眼地戳这家人的脊梁骨,暗自传递那些不可言传的隐秘。可是,这有什么办法呢?一家一本难念的经,这个六十多岁的男人在妻子临终前答应照顾好老妇人,一脸愁苦地发了誓。
让这个男人留下来的,还有街头两个店铺和这套体面的楼房。妻子在世时,打拼了不少家业,但遗嘱里写得明白,一半给女儿,一半给丈夫。留给丈夫的这份要等母亲平安离世才能名正言顺地继承。这个精明的女人把商人的潜质发挥得淋漓尽致,让男人既能获得一点利益,又不能自由地支配那些财富。作为回报,他必须把老妇人养老送终。
当年,女人用优厚的条件将乡下男人招上门时,就斩钉截铁地告诉他:必须做一辈子她们家的上门女婿,才能搬到城里住。身处男尊女卑的客家族群,这个膀大腰圆的女人算是特例,不光信奉金钱万能,胆量和头脑也不输男人,街坊邻居从不敢小觑她。在同龄人都谈婚论嫁时,偏偏瞄准发财的机会。那时的深圳,刚刚改革开放,个体经济不仅合法化,还能得到政府的扶持。于是,仗着独女的身份,不惜用家底做资本,在街边开了家早餐店,很快便赚到第一桶金。打工潮的兴起让这家不起眼的小店越来越红火,旁边的杂货铺子也被她盘进来,人手很快不够了。但女人心中有数,每年春天,大批捞金者会从四面八方涌入这座城,廉价劳工永远不缺。所以,尽管年华已逝,她的腰包和底气却鼓鼓足足的。那时,男人也混在街头,汹涌的人潮把他吓坏了。他躲进女人的早餐铺子,喝完一大碗馄饨汤,瞅了一眼门口贴的招工启事,便留了下来。
和他同来的老乡都涌进工厂,穿上统一的深蓝色工装,胸口别个工作牌,挤进鸽子笼一样的房间,淹没在无数简陋的厂房里。他打心眼里害怕那些厂规和责罚,工头苛刻的眼神和高墙上的铁丝网足以杀死他的全部热情和胆量。他宁愿困在这个小店里,也不愿意过排队吃饭、上厕所的日子。在他看来,那样的生活如同坐监,连呼吸都困难。躲在这斗方的小店里,工人房虽小,至少是独立的,出入也自由,每月还有额外的收入,最重要的是:绝不会挨饿。这,都是男人满意的。
没想到,不出一年,他便被比自己大三岁的老板娘“娶”回了家。
都说女大三抱金砖,男人羡慕的大房子很快就有了,就凭自己一没学历二没能力的这点身子骨,自己的命算不赖。只是伺候家里这母老虎要时刻陪着小心,生理满足只能算基本要求,一家四口的衣服、房间卫生、孩子的接送都是他的事儿。他妥妥地扮演了家庭主妇的角色。可,这有什么关系呢?自己连普通的账本都看不懂,更不要说和工商局、税务局的人打交道了。世界对于他来说,四处都是洪水猛兽。只有这个家是安全的,丈母娘的奚落和白眼都是自然的生活常态。
给老妇人倒好泡脚水后,男人照常用手试了试水温。自从烫过一次,老妇人特别警觉,动不动就紧蹙着眉头瞅他,仿佛他会给她下毒一样。看着老妇人半眯眼睛、一副犯困的样子,他迅速瞄了一眼墙上的挂钟。马上八点了,小区广场的音乐已经响起来,夏荷肯定到了。一想到这儿,男人就痉挛般地搓起手来。当年,夏荷是和男人一起外出打工的老乡,自进了电子元件厂后,两人就很少联系。掐指一算,三十五年就这么过来了,各人忙乎着自己的命运,像误入大海的淡水鱼,似乎活下去就是全部意义。尽管不联系,男人知道:她大概是最想回乡下的那一个,要不然,她不会每次同乡会都默不作声,嫁人又那么晚。厂里的领班比她整整大十岁,可她还是同他结了婚。生了儿子后,就再也不提回去的事儿了。
时间在这座城里过得相当快,倏忽间,他们便老了。按乡下的日月星辰计算,院子里那棵碗口粗的茶树还没覆盖住老屋,人是不会老的。可在这里,时间是不算数的,睡过几个昏沉的大夜,鬓边就白了。它摧毁着勇猛的汉子,也让温软的生命变硬。就是这个善良柔弱的女人,在儿子刚满十岁的时候,忽然接到丈夫车祸去世的噩耗,一夜白头。而后的日子都是清苦,养家糊口的重担全落在女人肩上。论模样和年龄,她是可以再嫁的,却听说硬撑着不肯,后来,连同乡会也不参加了。而她儿子又偏偏不争气,连高中都没考上,混到三十岁还没固定工作,更不要说娶媳妇了,全凭老母亲给附近人家打扫卫生赚点小钱过活。男人能想象她忙了一天,换上那身翠绿丝绸长衫的样子。尽管老了,她的身形还是挺拔的,笑容也是恬静的,让他想起家乡一切美好的东西。如果没有表哥从深圳带回来的粗金链子,清澈的溪水和摇摆的竹林都可以证明:他俩是整个村最登对的。
可丈母娘还活着,妻子的遗嘱上写得清楚,必须将母亲养老送终,他才能获得再婚的自由。这真是个无理的要求!男人想不明白,也懒得思忖这个女人的想法。可是,就像所有善良的乡下人一样,他骨子里有朴素的人生观:比如一诺千金、比如逝者为大……再婚这事儿不能由着性子,他必须说到做到。对此,夏荷最理解他。每次男人提起,只是微笑着不语。这么多年,他知道她的心思。她能和自己一起从大山里走出来,就是信任自己,也许,还带着朦胧的爱情。可是,那时的自己太年轻太懦弱,近乎无知。城市的喧嚣、汹涌的人潮让他惊惶万状、手足无措……一顿饱食就可以收买他的全部尊严,更不要谈百无一用的爱情了。
面对这个富丽堂皇的繁华世界,夏荷倒是无动于衷,连婚礼都朴朴素素的。结婚、生孩子、丈夫去世、儿子进监狱又出狱……都是男人听旁人告诉他的。在乡下,人人都这样,越在乎的人越不能走近,最好连招呼也不要打,更不要提再婚这个念头了。男人知道:女人这么做,全是为了避嫌。再婚在她眼里,是不体面的,在乡下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儿。即便在城里,也要低调行事。倘若家人反对,她是肯定不会进他家门的。所以,最近几年,他只敢偷偷陪着她,偶尔带她看场电影都小心翼翼的,街坊邻居都是长眼的。
老妇人干咳了一声,男人立刻把痰盂递过去。为了省纸,老人非要用老式的痰盂。浊绿的浓痰贴在盂壁上,很快就皴成一层粘膜,怎么也冲不掉……男人慌忙中,不忘在痰盂中倒一杯水,这样以来,洗刷起来就方便多了。老妇人咕哝了一句,好像是嫌弃他手脚慢了。男人装作没听见,规规矩矩地站在一旁。无论如何,先把老人哄好。上个月,就因为晚餐不可口,女儿给的生活费莫名其妙少了两百。
安顿好老人,男人整了整皱巴的衣服,嘴里含糊道:“我下去散散步啊!”老妇人慢吞吞翻个身,头冲着墙,啥也没说。可即便这样,男人也可以想象她那副想杀了他的神情。妻子去世后,她对任何人都提防。男人曾和女儿谈起自己再婚的念头,丈母娘也在场。自那一次,老人就有了心结,怎么看他都不顺眼,防他防得像个小偷儿似的。
可话又说回来,男人虽然受气,但至少不靠体力过活。妻子去世后,女儿继续打理家业,家里的收入丝毫没受影响。对照自己安逸的日子,他异常疼惜夏荷的日子,一把年纪了,还要低三下四给人家刷马桶倒垃圾,手上都是粗糙的老茧。“等我俩在一起,决不让你再吃苦了。”男人信誓旦旦地对她说,“你只要再等等,等家里老人过世,我们就在一起。到时候,我们靠租金也能过富裕的日子……”
女人轻轻一笑,垂下头去。男人将手在膝盖上摩挲了一会儿,心里却在盘算着日子。话说家里这老妇人,虽然腿脚不利落,但心明眼亮,面色红润,胃口好,睡眠也不错。怎么看,也能活过百岁,如此算来,他预想的日子还要等上五六年。想到这里,他干咳起来。自己也一把年纪了,还能有多少好日子呢?他锁着眉头,默默瞄了一眼坐在身边的夏荷,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心事,沉静的眼神让她看起来异常超脱。奇怪的是,她越看起波澜不惊,自己越焦灼,恨不能立刻寻个法子,说服家人,提前成全这件事。实在不行,先凑在一起过日子也行。
第二天,男人起了个大早,眼角的血丝密密麻麻,宿醉一般。他垂着眼帘,默默服侍老人如厕、洗脸、漱口、吃早餐。这样的早晨通常是静谧的,鸟儿在窗外啁啾,阳光温柔而美好。两人都不说话,也无话可说。收拾停当后,男人照例将老妇人安置到阳台的藤椅上晒太阳。自己手里捧着个碗,一边吞粥,一边发呆。可是,这天早晨,他一点儿胃口也没有,喝了两口就放下碗,瞄了好长时间老妇人的背影,揶揄半天,才挪着步走过去,吞吐道:“阿嫲,我想跟你商量个事儿……”老太婆闭着眼睛,半天才微微睁开一下,意思是她在听。
男人凑过身体,声音大了一点:“我有个老乡,就是上次提起的那个女人,她现在也单着……”他踌躇了几秒,很快说下去,“我想和她凑在一起过。这样,伺候您也方便。她会做饭,又懂收拾家务。我一个大男人,毕竟得照顾不细,她来就好了……”男人看老人没作声,停了一会儿,试探着问,“我想让她早点来咱家,您看行不行?她人可好了,您肯定喜欢她。要是不放心,明天……我带她来给您看看。”
大概那天的阳光太温暖,老人夜里睡得也不错,难得心情好,停了一会儿便点点头,很快又摆了摆手。意思是她同意了,没事别烦她。男人欣喜若狂,当晚就告诉夏荷,请她来家做客。
第二天,女人便拎着水果和蔬菜登门造访。她特意穿了件朴素的米白衬衣,脚上蹬的也是一双棉布鞋。到家见了老人,客气地打过招呼,就直奔厨房做了一桌子好饭。
正要动筷子,男人的女儿回来了。一进门,气氛就有点呛人。“呦!阿爸,这小日子就过上了?”眼睛却犀利地将夏荷从头到脚扫了一遍。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口风一转,句句直冲老妇人,“阿婆,你就不担心这菜里有毒啊!”说着,不客气地把外婆手里的筷子抢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