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天刚蒙蒙亮,城市中已经充满了各种嘈杂的声音:天上的飞机,地上的汽车,树上的鸟,厨房里的平底锅。而这一切,都源自人类。晨光初照,街口的早餐摊前早已经排起了长龙;某栋楼房的顶层,有人正在打太极拳。太阳从楼房后面爬了上来,主干道上开始堵车;商店橱窗的玻璃上,反射着匆匆走过的行人。中午时分,一辆救护车风驰电掣地驶过莲花路与新洲路口;打扮入时的姑娘撑着一把浅蓝色的遮阳伞边走边打电话,她身上的香味让人心生恍惚。未到黄昏,已是黄昏,服务员在向顾客推荐一款新菜;白发萧萧的老人仔细地盯着柱子上的地铁站名。入夜,小伙子在酒吧门口吐得很厉害;汽车的大灯晃花了人们的眼睛;某间凌乱的出租屋里,一对年轻的男女疲惫而愉快地享受着良宵……
所有这一切,都在我的视线与想象所及之处发生着,从周一到周四,从五月到九月,从2003年到2018年——不知会结束在哪一年。
我看见。我想到。我记录。我创造。我感到痛苦。我感到幸福。我觉得空虚。我觉得踏实。我从不埋怨但上帝把我造成这个样子。
二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迷上观察和记录的呢?
我首先想到的是童年时代父母慈爱的笑容、姐姐温柔的目光和哥哥们坚实有力的保护。作为家中的老幺,我以瘦弱的身板和与之匹配的乖戾脾气赢得了应有的地位和权利:无条件的受宠;哭即真理——只要我哭得足够响亮,对手经常会得到一顿训斥甚至痛揍;所有甜的东西都必须归我,包括糖、水果、甘蔗、冰棍、黄桃罐头等。
这些感觉,这些记忆,一直在我心里潜藏着、生长着,想要发出声音,产生韵律,拥有新的名字和形式。
我又想起我青少年时期的阅读和练笔生涯。那本从厕所里救出、前无封面后无封底、既不卫生也不美观的儿童古诗选成了我语言与美学的启蒙老师。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汉语之美。同时也是在这本书上,我认识并喜欢上了李白,这一喜欢,就是三十年。中学时代,我的阅读进入了一个堪称疯狂的阶段。但凡当时能找到、借到、买到的书,无论是古今中外历史文学,甚至书法字帖,我都拿来细细翻阅。我感到那些由汉字组成的句子和段落,比小时候吃过的糖果和冰棍还甜。昼之不足,继之以夜;读之不足,继之以背;背之不足,继之以写——如果我没记错,整个初中与高中阶段,我写过的日记至少有20本。
语文课上,老师时不时地会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当众朗读讲解,或全体传阅学习,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高二时,我参加过一次省级作文比赛,得了个二等奖——仿佛一奖成谶,后来我参加文学比赛,经常得二等奖。
少不得也会写些情书、情诗。至于写了些什么,隔着时间的千重山、万重水,早已经记不真切了。可能无外乎徐志摩《爱眉小札》和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样的调调吧。不必讳言,那时候我特别痴迷这类书籍,常常挑灯夜读,由书及己,又由己返书,一而二,二而一,弄得自己失魂落魄、似傻如狂的,现在想想,真是哭笑不得。
及至弱冠,负笈楚地,于武当山下、汉水江边,上课,阅读,交际,斗地主,打乒乓球或羽毛球,看电影,看意甲和英超,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文艺晚会上偷看自己喜欢的女生,假装恋爱,喝得烂醉,出游,写信,记日记,吟诗填词……真个是,风风雨雨阴阴晴晴朝朝暮暮夕夕,暖暖寒寒莺莺燕燕寻寻觅觅休休。
别人的大学生活丰富多彩,激情四溢,我的大学生活却略显平淡和寂寞。若非阅读与写作,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度过那段漫长的日子。我有大半的时间,都耗在图书馆和阅览室。我读李白,读苏轼,读歌德,读拜伦,读鲁迅,读老舍,读林语堂,读钱钟书,读沈从文,读梁遇春,读林徽因……我几乎能模仿他们任何一个人的文风。此外还有意识地读了些欧美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作品,以及历史、哲学、美学、心理学方面的著作。闲时我就给分散在各地的中学同学写信,先以行书或草书打草稿,再以隶书或楷书誊到稿纸上,我向他们报告自己的生活、阅读、行迹、思想变化,并尽可能地写得有文采、有趣味。据不少同学反映,他们都很喜欢收我的信,以至于个别同学明明不喜欢动笔,也逼着自己据案伏首,给我写信,为的就是能收到我的回信。
自然,友谊,季节的嬗变,亲情,爱情,美,对故乡的思念……都是文学创作亘古不变的主题。我以此练笔,写散文,写新诗,写旧体诗,写独幕剧,写小说,写评论,想到什么写什么,逮着什么写什么。目视于物,情蕴于中,溢以成文,不拘优劣,写出就是胜利,就是上帝的奖赏。
2003年,那是一个夏天,我只身南下深圳,随身带着700块钱和几套换洗的衣服,同时也带着这个“必须不断地去观察,去记录,去写点什么”的习惯。我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着我。
三
我花了38天才找到第一份工作,但干了不到30天就被辞退了。第二份、第三份工作同样也没能熬过试用期。我体会到了缺乏工作经验的焦虑与无奈,以及黄仲则感叹“百无一用是书生”时的沉痛与绝望。但经过这三次失败的职场历练,我开始变得胆大起来,敢说,敢笑,也敢骗了。一份过度包装的个人简历、几篇自己发表过的文章、还算大方和顺畅的表达,终于让我在一家专门做房地产广告推广的公司站稳了脚跟,并且一干就是四年。
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写作的冲动又开始潜滋暗长。我想起了大学时跟同学们聊天时提到:王勃26岁时已经写出《滕王阁序》,27岁就死了;兰波17岁就已经名震欧洲,19岁就放弃文学创作了;张爱玲在24到25岁之间就写出了《沉香屑·第一炉香》《倾城之恋》《红玫瑰与白玫瑰》……“出名要趁早呀,来的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但广告公司的工作相当繁重,而且缺乏自由,加班、出差、异地驻场都是家常便饭。但在时间的缝隙里,我还是摘到了一些果子、抓到了几只兔子。别人午休时,我在打字;别人喝茶时,我在构思;别人睡觉时,我在熬夜。就这样锱铢积累地写呀写,三天一篇散文,五天一篇随笔,等到年底再打开那个叫做“我的文字花园”的文件夹一看,里面居然齐刷刷地躺着几十篇文章,像孩子似的朝我微笑。只是很遗憾,我这些略带民国风味的文章,很难找到地方发表,屡次投稿,都是泥牛入海。印象中,只有《海口晚报》接收过一篇《长安水边多丽人》的随笔,以及《中华读书报》接收过一篇《沈郎文字花木诗》的书评。
有一次公司为苏州一个别墅项目开创意会时,我的上司不经意地说了一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他说:“做房地产营销,必须研究城市,城市研究透了,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就是在这次会议之后,我开始到处搜集有关城市规划、城市人文和城市历史的著作,顺便也对学生时代就感兴趣的城市文学旧梦重温。从易中天的《读城记》,经潘国灵的《城市学》,到阿兰·B·雅各布斯的《伟大的街道》,越来越专业,越来越深奥,有的看懂了,点点头,会心一笑,有的看不懂,撇撇嘴,暂且放过。读了几十本这样的书,并没有完全解决房地产营销问题,但却激起了我以所掌握的理论和方法来观照、书写城市的冲动。最现成的对象当然是深圳。这座我已经生活了两三年的城市,以其定位、结构、使命、精神气质的独特性和先锋性,成为中国数百座城市中的迷人异类。但相比于北京、上海、香港,关于深圳的书写却少得可怜,也弱得可怜;那些为数不多的描写深圳的作品,也是批判者居多,肯定者几无,而且动辄就人云亦云地发放几顶“欲望之都”、“文化沙漠”、“除了有钱,什么都没有”之类的劣质帽子,这让我心中很是不忿:这不是戴着有色眼镜看深圳吗?难道深圳就没有一点“好”吗?既然能吸引多达2000万人来这里工作、栖息、逐梦,深圳怎么可能像你们说的那么不堪!既然如此,我且反其道而行之,去发现和探究深圳的好,深圳的美,深圳的魅力,深圳的了不起!
于是,我就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坐上公交车,去往深圳的各个公园、街道、商场去观察,去拍照,去搜集写作素材。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今天。从深圳的植物、深圳的气候、深圳的饮食、深圳的城中村、深圳的城市节点、深圳的空间特质和深圳的城市调性等诸多层面,以点带面,层层解析,写出了一篇又一篇随笔性质的文章,力图写出一个民间视角的深圳,一个三分物理、四分文化、二分生活、一分想象的深圳。
遗憾的是,限于我交游狭隘,写作水平有限,这些文章同样只能躺在“我的文字花园”里睡大觉。后来我干脆将它们冠之以《媚眼看深圳》的名字,陆续贴到一个房地产营销网站上,没想到居然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受到了广泛的好评,每篇一出,不是“置顶”,就是“精华”。这让我信心倍增,写得更勤奋也更有心得了。写久了,写多了,逐渐不满足于只写深圳,又把笔触伸向了其他城市,间或也写一些理论性的文字,当然是极粗浅的。瘸子里挑将军,我选了几篇自己比较满意的投给了《中国房地产报》。令我惊喜的是,第二天就得到了“稿子留用,请勿另投”的回复。后来,编辑还特地为我开了个专栏。领导看到我的署名里带着公司的名字,心中大悦,把我的文章贴到阅读栏,招呼大家过来“瞻仰”。一天中午,我正在敲一篇《大城市:前行中的幸福生活》的文章,忽然一个女同事拉过一张椅子,坐在我身边。她说:“我要亲眼看看一篇文章是如何诞生的。”她没有失望,我这篇4000多字的文章,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都是在她的注视下诞生的。文章写完后,她感叹道:“真羡慕你们这些会写文章的人!”
十年一觉深圳梦,依旧无名一书生。在此期间,我搬了三次家,创了一次业,谈了一次恋爱,结了婚,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可以说,我把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都留在了深圳。但是,“出名要趁早”的目标,早已经变成一句嘲笑、一个讽刺。除了二十几篇城市随笔,三五篇散文,一篇短篇小说,我几乎没有发表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我的自我设定不得不一降再降,从22岁时的“才华横溢”到25岁时的“颇有才气”再到28岁时的“小才微善”,如今年过而立,我开始向现实低头,承认自己不过是天地间一个普通人,与绝大多数人一样。
不知不觉,时间来到2013年。有一次,我在浏览深圳新闻网时,偶然看到一个征文比赛的启事:深圳社区文学大赛。大赛以“为社区立传,为民生著史”为宗旨,将文学赛事与人文睦邻、社区建设相结合,以奖掖深圳本土题材的原创文学作品。它最核心的要求就是:必须写深圳。我很自然地想到了我的《媚眼看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