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類真是自然界里最有意思的一類物種。別的不說,定期的修剪指甲恐怕是比較無聊而又不得不為之的一件。
很小的時候,看關於慈禧太后的資料,照片上這婆娘唯一吸引我的就是戴了套管的指甲,大約有三四十公分那麼長,令人大開眼界又歎為觀止。後來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一個吉尼斯紀錄可滿足人們的獵奇心理,印象里指甲最長的是個印度佬,一米多長?真是讓人羡慕嫉妒恨啊:別說穿衣吃飯洗澡這類技術活了,就是抓個癢都要別人代勞,這譜兒這架子擺得實在排場而又理所應當。
我不曉得自然界里的其它生物是怎麼處理這個問題的,我也很感興趣,但這個不需要我花費時間去專門研究,可以想見,除了正常的生理代謝外,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在石頭上磨了。我的指甲大約要10天左右修剪一次,這個漸漸成為一項基本生活規律,帶有強迫色彩的,在近兩年的時間里尤為明顯。以前生活的地方有個籃球場,一周差不多有五天,下班之後都要玩上個把小時。那個時候特別注意指甲的長度,唯恐爭搶過程中在別人身上留下抓痕。不過經常事與願違,最嚴重的一次竟然活生生扣下對手小臂上的一塊皮來。當然,我也吃過苦頭。經常玩籃球的那幾年,幾乎每年的大腳趾甲都會被人踩踏,然後淤血壞死,總要差不多經過三五個月才能完全長好。
搬離了生活四年的那個地方后,極少再玩籃球了,於是指甲的修剪變得沒有規律,只要保持乾淨就好,而保持潔淨的辦法就是每天洗頭。年少那會兒還有一個辦法,只不過現在很少能用上了。小的時候每次母親在和麵做饅頭,是我們最快樂的時光之一。很大的面板,差不多有現在餐館里四人桌那麼大。家里四個小孩圍著母親一起學著她的樣子揉饅頭,自然事先一定是把手洗得乾乾淨淨才行,但每次揉完饅頭,把粘在手上的面一點一點地搓下來,再清洗乾淨之後,看到的手簡直都不像自己的了,誇張點形容為如玉如珠也不過分。更別說指甲了,無論長短個個晶瑩通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