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許多年以前,我還記得曾經和她相識的情景。那是我在左上臂紋了一個自己設計的圖案之後,出於炫耀,在網上不停地問別人的意見,只有兩個女人小心翼翼地回我:“不疼么?”於是我選擇其中一個做我的女友。因為,另一個是我朋友的老婆。
想起這件事兒,是因為我身邊紋身的人越來越多,以女生居最。最近的一次,是和一個關係很好的女生在咖啡店里聊天,說著說著,她就告訴我她又紋身了。我問紋在哪兒里。她回答在腹部。我很想看看,但沒直接表達出來。也許我的眼神出賣了自己,她環顧了一下四周,站起身撩起了恤衫。差不多有巴掌大小的圖案,很精細也很生動。不過現在的我竟然忘了具體是什麽圖案了,畢竟已是一個多月前的記憶,何況我的眼睛只在上面停留了幾秒鐘而已。
在左上臂留下印記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又在左腳踝處紋了一個英文花體單詞:liberalist,意為自由主義者。這次是和一個女生去的,她很年輕,對任何事情都躍躍欲試,充滿好奇。結果就是也在身體上留下一個印記,位置在后脖頸處。我已經很久沒再見到她,似乎也根本無法取得聯繫,據說她每年都換一個手機號碼,而且從來不保存別人的電話。有時候會暗自懷念一下那時的光陰,會揣測一下她現在是否對一時的好奇而後悔,會想像她的身體暴露在哪兒個男人的眼前,而那個男人對她的紋身會做何反應。往往在推想這些的時候,也是我情感最為脆弱不堪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