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龙岗区的渣打银行附近下了车,我不敢相信这个地方就是五年前我曾来过的地方。七点多的街道,很幽静。宽阔的路面,高大浓密的植物。是我喜欢的街道模样。
“你到了吗?”,是晴暖的电话。
晴暖是我喜欢的名字,当我知道这个名字的第一天,我就在心里想,我一定要认识这个叫做晴暖的人。那时我只有十七岁,穿宽大的校服,扎着马尾,经常抱着厚厚的小说,穿过球场,一直走到被松针掩映的操场边去看书。
我在树下看书,十七岁莫名的忧伤似乎唯有阅读才可以缓解。有时抬头能看到,另一个女孩也在。我想我喜欢的晴暖的名字,果然是有缘由的。
我们有时候交换借阅的书籍,有时候我靠着晴暖的肩头透过松针密密的间隙,看阳光细碎的洒在我们身上。
她大我一岁,时常以大姐自居,不过我很喜欢这种被她照顾的感觉,让我感受到宠爱。有时累了,会蜷缩在晴暖的床上,不愿回去自己的宿舍。晴暖给我买来零食,通常只有和她一块我才会吃的零食。小块小块不同形状的巧克力。
她喜欢冰淇淋,喜欢甜腻的食物,喜欢戴精致的手链,喜欢穿碎花布裙,喜欢尖细的能摇曳出风情的高跟鞋。而我却总是穿着球鞋以及宽大的校服。可是我们在一起,走过了那段散发着清香与生涩气息的时光。
我一直认为晴暖是靠近我心的朋友,尽管我们已整整五年不曾见面了。
“洁!”,我看到晴暖从对面的街道冲我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