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住大兴安岭的王二,在朋友家喝足了酒,不听朋友的劝说,非要回家不可。大兴安岭的人都知道,喝酒是不可以过山岭的。那的坟圈子多,爱闹鬼,就是不喝酒也没人敢走夜路,即使是大白天胆小的人也不敢走。
王二喝到醉嘘嘘的,嘴里还哼着小调:“临行喝妈一碗酒,浑身是胆雄赳赳”,天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好像要把人吞噬。走着走着,王二看见一个不明物体,上顶天,下接地的奔他走来,王二吓的一身的冷汗,左躲,右躲,就是躲不开。不明物就是遮挡着他,此时的王二已经浑身湿透了,他颤抖着,心里好后悔,没有听朋友的劝告。就在这一瞬间,忽然想起母亲和他说过,遇到鬼魔缠身,把手的中指头咬破,将血甩在鬼魔的身上,就可保全性命。
王二,顾不得疼痛,说时迟那时快,王二一口咬破了右手中指,把血甩向不明物,果然,不明物立在那里不动了。王二撒腿就跑,一鼓作气跑回了家,浑身衣服都已湿透,媳妇给他喝了水,他就睡下了。
第二天,王二醒来非要再去山岭一看究竟。他拿个斧子就有去了山岭,一看:那个不明物还立在那里,原来是一块棺材板子。可把王二气坏了,他上去就把棺材板子给劈开了,里面流出了血,那是王二的血。
后来,王二是没有死,但全身爆了一层皮。就是老人们说的:”活人见到鬼,不死也扒成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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