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在乡村养了四条狗崽崽,想让他们长大后,把乱咬人的杀死,留下三条。
我渐渐发现有三条很可爱,便宠爱有加,使这三条狗越来越活泼,越来越可爱,便决定不杀它们,把美味的食物分给它们。另一条狗却越来越孤单了,我常带欠疚,反省自己应不应该。
它们长大后,计划留下的那三条,陆续咬伤了多人,欲杀死的那条,却成天可怜兮兮,老老实实,多次乞怜似地舔我的手指头。于是,我改变了主意,杀死了那三条,留下了它。
从四条狗身上,我看到了某些人群的缩影。先声明,我不把狗喻比某些特定职业人,我要比的,是那些一夜之间成为升天之鸡犬的宠儿。
我们看到了许多“天之骄子”(贪官)的下场。这些人的官缘,不知是否象我与那三条狗的际遇,被一时兴起即收至髦下,恩宠娇惯,寄望有加?
我喜欢狗,狗若能分是非不乱咬人,比某些人高尚许多,有用许多。所以,我把善者或孩子也比作可爱的狗狗,是没有贬义的。
但愿,没被抓的权势族,应是相对和善的,是对人民有益的。
偏偏我只养过狗。我还想养猴子、猩猩、牛或马。若真有那样宽敞的环境养了许多,只要它们不伤害人类,我不会杀死它们。
都是动物,为什么人们谴责杀猴杀猫呢,甚至耕牛死了,都要以厚土埋葬,不得食其肉?因为,它们不伤害人类,而且可爱至极,能为人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