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爱买鞋,喜欢买各种各样的鞋子配我的衣服。这么些年下来,家里的鞋柜爆了棚,又去买了两个鞋架,才勉强放得下所有的鞋。今天早上,准备穿一双白色坡跟鞋去上班,发现脱胶了,果断带到楼下扔掉。晚上整理鞋柜和鞋架,好家伙,清出了二十多鞋,有的已经多年不穿,如那双莱尔斯丹;有的才穿了一两次就被冷藏,已经放得都发霉了;有的因为好穿,一直在穿,已经磨平了鞋底;有的是跟太高了,曾经很喜欢,现在不想穿了......
最早的那双莱尔斯丹,是98年在香港买的,和朋友们在尖沙咀逛街,看到喜欢就买了。当时港币350,当时的汇率是115,相当于人民币400多。穿了两年,一直丢在鞋柜深处,没有再穿过,也忘记了这双鞋。今天翻找出来,唏嘘了一番,果断扔掉。晚上发朋友圈,一友回复:那双莱尔斯丹是我们一起买的吧?又唏嘘了一番,当年陪同逛街的朋友们,都已经徐娘半老,儿女很高了。这么些年一起慢慢由青年到中年,还可以经常在一起喝茶聊天,甚好。
那双黑色高跟,是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时穿的,那年的凤凰花开得火红,我站在树下,黑色长裤,黑色高跟,蓝色外套,齐肩的长发。他向我走来,一见如故,开始了若干年的爱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穿过好几双高跟鞋,还有双银色高跟鞋,纤细柔软,配上白底黑点的连衣裙,让人挺拔优雅,沉浸在爱情中的我,眼睛都是明亮的。那双全黑漆皮的细高跟鞋,是配着黑色丝绒旗袍穿的,从他的眼睛里看到的是满满的惊艳。而今,他已成为过客,那几双高跟鞋也放在鞋柜深处,再也没有穿过。拿出来,想想看看,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