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费的女儿
余华有一个“消费的儿子”,我有一个“消费的女儿”,虽然两个孩子的性别相反,但是在大致相似的年龄阶段,却不约而同体现出“消费者”的属性与特征。
据余华说,在余海果(孩子的名字)还不满三岁的时候(时为一九九六年),每次出门,都要对他们说:“我们打的吧。”而我的女儿在每次出门之时,总要说:“我要吃冰淇淋”、“我要去做手工”,或“我可以买一个玩具吗?”
就像余海果觉得出门打的是天经地义一样,我女儿也将花钱视为出门的唯一目的和意义。在她眼里,出门散步、游玩、参观博物馆都是不可理解、毫无乐趣的事情,而如果能在散步的时候给她买一条热狗、在游玩的时候给她买一只气球、在参观博物馆的时候给她买一盒糖果,她立马觉得此次出门有了实质性的意义,就像辞典里词语本身和内容释义对上了号,又像文学创作中内容和形式完成了统一。而且,我敢肯定,在她眼里参观博物馆只是购买糖果的附带动作,即使取消对此次出门也毫无损伤。
对于习惯了简淡生活的我来说,消费主义的社会氛围只如清风过耳、白云过眼。有时候走在大街上、商场里,我也会不由自主地发出苏格拉底式的感叹:原来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多我用不着的东西。可是,当身边忽然出现这么一个消费的小怪物时,清风就变成了狂风,白云也变成了乌云,狂风卷集着乌云,摧枯拉朽地扑过来、压过来,我必须即刻调整姿势,改变思路,以一种新的人生策略来应对之,庶几可避免在小孩子面前成为老古董,望着时代的背影像没赶上的公交车一样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