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个问题,很多写作者都问过自己。乔治•奥威尔在《我为什么要写作》一文中,认为一个作家的写作动机主要有四个:纯粹的个人主义;美学热忱;历史责任感;**目的。这几个动机放在奥威尔身上可能比较恰当,但并非如他所说的那样放之天下皆准。奥威尔生活在一个战争年代,他的人生经历使他成为了一名**性作家。如他说言:“如果生活在和平年代,我或许会写几本文体华丽或者干脆是白描式的书,或许始终对自己的**立场几近懵然无知。而事实上,我却身不由己,正在变成一名时政评论员。”乔治•奥威尔的作品带着深深的时代烙印,被贴上**性小说的标签,他把**性写作当成一门艺术。他甚至断言“有人认为艺术不应为**服务,这本身就是一种**立场”。这句话具有很强的煽动性,但也十分武断可笑。其实有一些作家,即使生活在一个动荡的年代,他们的作品也极少反映他们所处的时代;在他们看来,**并非写作的唯一目的,他们之所以没有亦步亦趋为**服务,不是他们生性懦弱,而在于他们持有不同的艺术观。如果在前几年,我会比较认同奥威尔的后两个写作动机,即历史责任感和**目的。那时我认为写作就要反映现实,针砭时弊,揭露真相;有段时间,我阅读有关中国现代史的一些书籍,我发现自己被教科书欺骗了,人们对真实的历史的黑暗和残酷讳莫如深,我感到无比的震惊和愤怒,那时(大学时代)我写了很多读书札记,文字佷激扬,很煽情,完全是愤青的做派。然而历史要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得多,我们所知道的又如此之少!我的写作属于余杰式的“抽屉文学”,写下来既无法改变现实,也无法改变命运。那是一个崇拜文学英雄的年纪,我崇拜鲁迅的“投枪”,李敖的“孤傲”,钱钟书“风趣”。随着年龄和阅读经验的增长,我的阅读趣味也发生了转变。我对自身性格和社会角色进行了重新认识,我的性格决定了我不是那种不写文章骂人就不快乐的人,不是那种“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的人;我本性温良,性格腼腆,多愁善感,寡言少语。我开始对另一种风格的英国文学发生了兴趣,比如兰姆。也就是说,我对那些更贴近我命运的作品有了更多兴趣,因为我对个人(或个体)的关注要比对社会的关注更多了。兰姆的文章,是“含着眼泪的微笑”,是那些卑微生命在不可逆转的时代生活中苦中作乐,包含他们的懦弱、悲伤、宽容、热情、机智、风趣和欢乐。也许你会认为,我的视野变得狭隘了,然而在这个最好同样也是最坏的年代,我写作为了什么?我为什么要写作?我写作既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无力改变其他人的命运。“我手写我心”,我写自己的喜怒哀乐,写自己的平凡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