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有个和我同年的发小,离了两次婚,独自带着一个6岁的女儿。
我们最近的一次见面她刚离完婚,小腿上的疤还没好,新长出来的肉和坏死的皮肤掺杂着,从脚踝斑驳地蔓延到膝盖。腿上的伤是追她前夫时摔的,当时不严重,去小诊所消了毒擦了药水,过了段时间皮下组织开始发炎,皮肤大面积的溃烂,开始变得惨不忍睹。
我们小学6年都是同班同学,那时候她和我们差不多,隔段时间用剪刀给自己修剪参差不齐的刘海,穿各种表姐、堂姐的旧衣服,夏天打赤脚,胳膊和脸晒得黝黑黝黑……初中的时候,她那张锥子脸和大眼睛开始引人注意了。譬如学校外面的小混混开始打听她是哪个班的,隔壁班越来越多的人能记起她的名字。我们初二的那个夏天学校很流行穿街头18元一件的白衬衣,下面配黑色的喇叭裤,就是因为她最先买了一套无论是长发还是短发穿都很精神、利索。
我读高中的时候她去长沙读了中专,学的是影视编导专业,寒暑假经常看到她带回各种自己客串表演的CD,大部分是女二号或者配角,齐腰的直发,自己涂涂抹抹化的淡妆,从堕落街淘来的廉价行头,可还真的好看的像电视里的人儿一样。我读大学的时候她中专毕业了,那3年她除了学会花钱,学会化妆、学会配衣服外其它的真的什么都没学会。寒暑假的时候我们还是会凑到一起,她的话最多,天南海北的聊,聊大城市的种种不一般,聊外面遇到的各色男人,偶尔会照顾一下我们,停下来问问我:学校有没有人追之类的,我每次都是斩钉截铁的摇头,没有!比起她我皮肤黑、脸盘大、眼睛出奇的小,穿裤子腰身要穿30的码……她每次都善解人意的安慰我,以后会有很多的……不管她希不希望有很多,我们猜外面一定有很多男人围着她转;我们还注意到她每次回家那几天都轮换着拎各种包包,后来才知道那就是LV跟古驰,虽然没人知道那到底是正品还是A货,但好歹她已经走在我们前头好多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