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谈恋爱
在西方神话和绘画中,丘比特往往被描绘成一个瞎子,因此经他神箭射中的人,也变得生理不完全起来,昏头昏脑,眼瞎耳聋,在恋爱里疯疯癫癫,做出一些惊人的举动,给原本淡而无味的人类生活加进了一些佐料。我以为丘比特们的瞎眼至少包含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发觉不了旁人对他们种种疯狂举动所持的态度;二是恋爱中充满了恋人们有意无意制造的假象。不妨分而论之。
恋爱在当事人看来无不纯洁、郑重、神圣,而在别人眼中却显得无关紧要、平淡无奇——即便有“奇”,也是奇怪他们何以从正常人变成了弗洛姆所说的感应性精神病人,而且感觉敏锐得迟钝了,精神灵敏得麻木了。前面说到“眼瞎耳聋”,我想如果男女二人眼球距离相等,那么他们对视时的目光一定会构成一对平行线;一双眼只会注视另一双眼,眼睛安得不瞎?假如两人正在说悄悄话,耳鬓厮磨,卿卿我我,就是在旁边丢一颗炸弹恐怕他们也不会听到;既然耳朵里只专注于对方的绵绵情话,耳朵焉得不聋?也许这种状态正如玻璃缸里的金鱼,跟外界有一种透明的隔离。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恋爱的破坏性竟能达到家破人亡甚至身死国灭的程度了;眼里只有美人或爱人的时候,谁还记得江山呢?江山几分钱一斤?
更妙的是恋人自己心目中的恋爱,往往真切到虚幻,像五更鸡啼时的鬼魂,视之不见,抟之不得。雨果在《巴黎圣母院》里描写艾斯梅拉达对爱情的向往:“那是两个人合成一个人,即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合成一个天使,那是天堂。”这种见解未免浪漫得肤浅。不过,恋人们生活在自造的“天堂”里倒是真的。“才子佳人”不必说,就是不才子、不佳人也往往相互照镜子,涂脂抹粉,装扮对方。男的不惜扯掉西施的头发、挖出貂禅的眼睛、割掉王昭君的鼻子,安在自己恋人的身上;女的呢,却把男友捏弄成潘安仁、曹子建、唐伯虎的复合体,同时也不拒绝给他一笔相当于盖茨家产的巨款——其创意之惊艳、技术之先进、水平之高超,绝对惊倒女娲、羞杀上帝、气死德国人,其结果足以使彼此的父母都认不出他们了。这样相互装扮好之后,不妨开始演戏——不,开始恋爱了。在大量批产的浪漫和厚密结实的幻觉里,演员们不用说都很敬业。在恋爱中,恋人们观察之细致、想象之发达,足以让李白、但丁、曹雪芹、托尔斯泰们绝望地企羡。他们不但如相声里说的能把瘦子说成苗条或精神,把胖子看成丰满或壮硕,把高个子视作亭亭玉立或玉树临风,就是恋人脸上的小痘痘,或早晨睡醒时眼角的眼屎,也似乎比范冰冰的睫毛或刘德华的鼻子好看些。当然,“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眼里也出潘郎,这叫“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虽然促狭的人未必不这样譬释:“猪视猪美,驴视驴美,苟能爱怜,癞蟆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