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走进马尔克斯
文/ 宫敏捷
看马尔克斯,我以为,得从《枯枝败叶》开始。
在此之前,马尔克斯在哥伦比亚就小有名气。那时他还是个大学生,见哥伦比亚的文学刊物上,几乎都是欧美作家的作品,心里非常气愤,于是写了几个小说去投稿,没想到还真的连续发表出来,甚至引起了文学评论家的注意,有人甚至说,哥伦比亚文学的未来,就在这个年轻人身上。但马尔克斯知道,他这条路是走不长的,他这些小说,都是在模仿卡夫卡,并非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盛名之下,他背负着沉重的心里负担。
困惑期间,他患了肺病,医生建议他到乡下的父母家里去休养,于是他去住了三个月,让朋友们不停地给他寄书来读。三个月里,他深入接触了福克纳、沃尔夫、安德森、帕索斯和德莱赛。把书还给朋友们时,他决定了,这辈子的唯一愿望就是当作家,当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作家,在他年轻的心里,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挡得了。
在乡下期间,他看到母亲与一个老妇人拥抱着,一句话不说哭了三个小时,于是向母亲打听家族的历史。再次回到巴兰基里亚城里后,马尔克斯动手写作《枯枝败叶》,就是这本书,使他获奖无数,并奠定了他在哥伦比亚,甚至是拉到美洲国家的文学地位。许多人以为,他用的是福克纳多视角和意识流的技法,但马尔克斯说,他“采用的完全是沃尔夫的方法:《达洛卫夫人》的技巧。但是愚蠢的评论家们并没有意识到。”
就是在这本书里,我们第一次见到了那个比哥伦比亚国家还要有名的小镇马孔多,马尔克斯后来的小说,大多数都是在这个小镇上发生的,或者是从这个小镇,也是从这本叫《枯枝败叶》的小说里延伸出去的,在这本小说里,我们还能见识到《百年孤独》影子,甚至他还先于《百年孤独》,写下了它厄运般的注定了的结局。
但是,这本书,也只是让人们见识了马尔克斯天才的光芒,他内心还有比这更为强大的力量需要释放,只是在《枯枝败叶》后,他又陷入长时间的迷茫之中,不知道出路在哪里了。于是,他又虔诚地深入到学习中去,继续向福克纳、卡夫卡、帕索斯等前辈请教,他像外科医生一样研究过他们每一个人,尤其是福克纳。虽然他后来说过,他已经不喜欢福克纳了,但是他的理由是,他已经从福克纳身上,学到他想学的东西了。他已从未忘记过他这个“精神导师”,不然,他不会不远万里跑到福克纳的家乡,坐在福克纳的坟墓前冥思。归纳起来,是福克纳,教会了他,如何建立自己的文学帝国,让马孔多与邮票般大小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一样出名;是卡夫卡拓展了马尔克斯的思维,让他知道,让一个人变成甲壳虫,并非不可能,也并非就是什么先锋,因为在他的故乡,她的祖母们,一直以来就是这么讲故事的,或者说,他突然间发现,其实是卡夫卡,在用他祖母的语言和方法讲故事,他自己讲起来,自然就会比卡夫卡得心应手多了;在这里,我们还得提到一本书,和一个人,那就是鲁尔福和他的《佩德罗·巴拉莫》。马尔克斯能把这本小说倒背如流,并把它改编成剧本拍成电影。这是一本逝者与生者共存的超越了生死的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魔幻现实主义。就是这本书让马尔克斯找到了表达自己的方式方法,这本书让《百年孤独》的轮廓,在他的心里越来越清晰。但他还得耐心等待一段时间,他还要寻找一种适合讲述的语言。
又是孜孜不倦的学习,帮助了马尔克斯,不过,这回帮助他的,是沃尔夫了。在《达洛卫夫人》里,有这么一段:“多少年后,伦敦将变成野草蔓生的荒野,在这星期三早晨匆匆经过此地的人们也得只剩下一堆白骨,唯有几只结婚戒指混杂在尸体的灰烬之中,此外便是无数腐败了的牙齿上的金粉填料。到那时,好奇的考古学家将追溯昔日的遗迹,会考证出汽车里的哪个人是谁。”这就是《百年孤独》经典开头的来源。马尔克斯在那一语境气息下,完成了对所有老师的超越,也为世界文学奉献出后人难以超越的经典。这本书,凡是喜欢文学的人,都是绕不开了,我也无需去冗笔。需要值得才注意的是,马尔克斯并不知道,中国人给它打上了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的标签,全世界,也只有中国人这么说。马尔克斯说,他不知道什么魔幻不魔幻,他写的都是现实,只不过将整个拉美的百年沧桑都浓缩在了马孔多而已。他还说过,现代文明是像斧头一样砍进拉丁美洲的,这本书里写的都是现实中发生的事情。了解到这一点,这本书魔幻的光环就可以消退了。
这本书,让马尔克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也将他抬上圣坛的宝座,让千万人顶礼膜拜,但这本书,名头更胜于作家本身,让你觉得,他并非出自人类的大脑,从而已超越了尘世。在全世界范围内,能做到这一点的作品不多,也就那么几个,比如福克纳,比如托尔斯泰等。在这本光芒四射的神圣之书下,马尔克斯写下了无数的不朽篇章,似乎随便在马孔多的土地上,掘起一块泥土,它都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有着自成一统的万千气息。按我个人的观点梳理一下,我觉得有这么几篇,是必看不可的。
《礼拜二午睡时刻》,写一个妇女带着女儿坐火车到一个陌生的小镇,看望她的儿子,儿子前些日子在这里偷东西时被人用枪死,埋在了这个小镇的公墓里。这是马尔克斯最美的短篇小说,你还能看到一个作家,处理题材时,是如何把握分寸的,以及如何的隐忍和克制,也就是,你通过看这篇小说,就能一窥马尔克斯强大的控制力;《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这是马尔克斯最好的中篇小说,看完后,上校在码头上久久等候的身影,会在你心里永远挥之不去。在这里面,文学与现实,作家与作品,做到了最完美的结合;再就是《恶时辰》,在我眼里,这才应该马尔克斯最好的长篇小说,你会发现,一个作家,也能用文字,表达出音乐的旋律来;不需要看故事,不在乎他写什么,但你知道,故事是怎么开始的,怎么发展的,文字的弦律更胜于音乐,当文字即将走向结束的时候,你似乎还能听到马尔克斯坐在书桌前,跟你一起发出长长的叹息,叹息他笔下的人们的“恶时辰”,远还没到尽头,可你却再不能陪着他们一起走下去了。
当然,绕不开的还有《霍乱时期的爱情》,按照马尔克斯所说,“这一部是我最好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就是这本书,穷尽了我们生活中所能发生的爱情故事。看这本,每一个人都能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也能发现,自己的爱情故事,其实也十分的美好。曾经,我跟老郭构思过一个故事,一个男子跟海军上尉争女朋友,男子研究天气、水文,掌握上尉的一举一动,就是要避免上尉跟女孩有机会见面。看这本书时,我发现马尔克斯早就完整创作好了,里面那个倒霉的船长,每次回港,都要拉两次汽笛,一次告诉家人,一次告诉情人,而他的情敌,也在他的汽笛声中,溜出了他情妇的家门。看马尔克斯,怎么看都不为过,重要的是,你得把他的书拿起来,带着学习和敬畏的心去看,因为看他的同时,你会发现,你还脚踩着许多巨人的肩膀,比如卡夫卡、福克纳、沃尔夫、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