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那年我十六,已经长成小大人了,于是自作主张替经济窘迫的父母做了读中技校的决定,为了实现“早点毕业挣很多钱,让妈妈过上好日子”的夙愿。
那时候总感觉饿。21点下了夜自习跑到外边铁皮搭的小食部,掏1.5元呼噜噜吃上一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撒肉未的客家腌面;或花5毛钱买上二个口口香的带汁肉包子——一个血盆大口吞下去,总是砸砸嘴,过不了瘾。 当时还没有身材会不会走样的顾虑:食堂红喷喷的小块东坡肉、酥油油的梅菜扣肉总能成为打菜的首选。
距离学校没多远就是县机场,每每飞机降落或起飞,巨大轰隆隆声,班上63颗脑袋齐刷刷一律正襟危坐抬头挺胸,老班头不得不停下口沫横飞的讲课,安慰道:不必担心,不会有炸弹掉下来的。全场顿时“哄”然乐开花宛若过节。后来习以为常,喜欢以睡度日的同学伴此雷鸣酣眠不误。
5楼宿舍的女孩儿们,喜欢相约跑到旧老镇市场的绮丽书屋租看言情小说。但也有例外的,小妮子只喜欢唱歌,经常一个人坐在窗户上对着空气开演唱会,从“冷冷的冰雨”到“山歌好比春江水”总能随意惊奇切换,更要命的是:一楼设有男生澡堂,她引吭高歌时总有光膀子穿着大裤衩男孩子附合着吹口哨嘻嘻哈哈。当然,她绝非标新立异,只是个性使然。校园内,很多早熟的家伙早已偷偷牵起小手谈恋爱,小妮子长相清秀,还是一个胸部平平的假小子——喜欢歌唱,是由于从小被拉了一手动听二胡阿爸的影响。第一学期快结束时,她终于攒够500块零花钱报读了吉它培训班,因为再没多余闲钱买一把哪怕最便宜的吉它,回来只能对着歌谱作手势的“Do、Re、Mi、Fa、So、La、Si、DI”练习。虽然我搞不懂ABCDEF大调是什么东东,可是看着她眯着双眼哼曲调的模样十分陶醉,也超帅的。同舍的我也一样不务正业,喜欢涂写小文小诗,向往三毛《撒哈拉故事》的世界,也学着投寄信稿,得过一些市电台的奖品。那年学校国庆,编写的诗作《今天是你的生日》被毛笔字誉抄了贴在校刊门口,学期结束后,我的语文成绩名列年级第一,被奖励100大圆。这份大大的满足与激动之情让我自信满满,一度认定自己是个不错的学生。三五成群的同学们,常常相邀一齐走路游玩:曾经N次好奇地认真研究站立在雄伟的市政府门前如同雕像般的兵哥哥姿势;摆作各式V手势挤在剑英纪念馆定格下笑得没心没腑的照片;也曾在千佛宝塔面前,虔诚地许下心愿;至于逃课到梅江河畔飙自行车或是看免费晚会山歌会,超过22点就从后门翻墙的创举,实在HAPPY得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