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杨光学与我同一天进的金阳厂,不过我在上午,他在下午。恰好105宿舍还有两个空铺,于是我们就成了上下铺的兄弟。
我素来比较憨讷。何况自己堂堂一名九十年代的大学生毕业生居然落魄到了这种要在这样一家小小玻璃厂做名杂工的地步,心中难免有些委屈,因此进厂当天,我一进宿舍倒床就睡,没跟任何人打过招呼。
杨光学则不同,前脚刚踏进宿舍,翻盖双喜烟就已递到室友们面前,嘴巴还不忘说上几句“小弟初来乍到,以后要承蒙各位兄弟多多关照”之类的客套话。
当得知我也是当天刚进厂的,杨光学硬是紧紧握住我的双手半天不放。“哥们啊,缘分,真是缘分!他的过度热情让我甚是尴尬。
善于交际的杨光学很快就为厂里所有的人所熟识,甚至连写字楼那几位平时趾高气扬的漂亮女文员也一下子跟他混得很熟。这着实让我羡慕了许久许久。
更令人刮目相看的是,进厂不到十天,杨光学就得到了重用:被安排做了物料员。最让人们惊讶的是,金阳厂男人们公认的第一大美女——写字楼负责跟单的马艳秋,竟然对杨光学感了兴趣。
当杨光学亲口把马艳秋对他感了兴趣这个消息告诉我时,我没有理由不惊讶。然而,听完杨光学绘声绘色的描述之后,我又不得不相信这都是真的,并由衷地佩服杨光学的胆识和魅力。
“要是一个月内攻不下马艳秋这座‘堡垒’我就不算人。”杨光学在室友们面前夸下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