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每年11月是深圳读书月,这项综合性群众读书文化活动已经搞了十四年。今年10月2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深圳市“全民全球阅读典范城市”荣誉,这是世界上获此殊荣的第一个城市。同时,作为这项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推动者——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先生被总干事博科娃女士亲自授予“孔子奖章”。的确是令深圳人至为欣慰和愉悦的一份殊荣。
深圳市能够获此殊荣,说明在群众性读书这件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兼具的事情上深圳市在全国的城市中是突出的,是深圳市连续十几年执拗耕耘的成果,“是这座城市一种高贵的坚持”(王京生语)。尽管我仍认为深圳人的阅读远没达到一种普遍性,更谈不上成为每个寻常百姓家的生活方式或生活习惯,但是,人们对读书的态度和认识的转变乃至读书的人越来越多却是不争的事实,近几年我经常流连于深圳市各书城,常常遇上人头涌涌、摩肩接踵、一小车一小车地购书或席地而坐静读几小时的动人情景,当可作为一个小小的佐证。深圳曾被外界蔑称为“经济动物”“文化沙漠”,经过政府的努力、市民的支持和读书月活动十多来年对全民阅读坚持不懈地的宣传、推动和肯定,尤其是这次获得世界级的硬公认,那种对深圳文化的断语可以休矣。
近来,听说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包括成立国家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设立国家全民阅读节,制定全民阅读规划,建立国家阅读基金,建设全民阅读重点工程等。消息引来争议,有人质疑,阅读乃是一种自觉行为,立法强制何来意义?有人认为,这种立法不过是意在倡导,更多的是对政府在阅读设施建设、阅读活动宣传和指导等方面的要求与追责;有人说,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都有相关立法,且极力从娃娃抓起,是其国富民强、科技发达、普世价值认同度高的根本原因。但不管怎么说,在一个经济快速发展而百姓阅读意识普遍淡薄的国度,主动将阅读上升到立法的高度,无论如何都是深谋远虑、固本强基、利国利民、善莫大焉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