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她第一次被人发现有英语天分,是在她结婚后来深圳打第一份工的时候。
她最初是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制衣厂做一名普通的办公室文员。一次,在给一些外国客人端茶送水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完全能听懂老外的谈话。她感觉自己听老外的英语,就跟听自己的家乡话一样熟悉。而她年过半百的老板,一个刚刚洗脚上田的广东农民,带着同样蹩脚的翻译,正同老外在进行一场鸡同鸭讲的谈判。
她看不过眼,勇敢地站上前去,一边用英语同老外讲,一边用白话同老板讲,三下五除二,就在客人和老板之间搭起了一条畅通无阻的沟通桥梁。听得老外OK又OK,听得老板一惊又一乍,听得翻译低头无颜面。
事后老板问她,你什么毕业?她说高中。老板又问,你怎么会英语?她说喜欢,一直就很喜欢。老板再问,你学白话学了多久?她说三天。老板就没再往下问,只是立即给她调整了岗位,让她当了外贸部的高级跟单员,后来,又让她做了外贸部的经理。
她的境况迅速好转,月有高薪,住有公寓,坐有专车,于是她把家眷接来。大家这才知道,这个漂亮的女经理,早已结婚,不仅有老公,还有一个几岁的儿子。只是他的老公,确实老土,分明就是一个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红薯。
没错,他的老公,就是一个种红薯的农民,她曾经也是。她来自鄂东山区,读书时成绩很好,特别是英语成绩,更是好上加好,但高考三年没中。当时中国还没有完全改革开放,出来打工的人很少,灰心失望之下,她只得匆匆下嫁,早早结婚,速速生子。后来日子实在太苦,而打工潮正慢慢兴起,尤其是女工特别走俏,她就随着村里一帮子姐妹出来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