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月亮是我家的。
不管是唐朝的月亮,还是今天的月亮,也不管是长安的月亮,还是深圳的月亮,它们都姓李。
在我家李白做过记号以后,就没有人能够夺走它了,即使苏家的子瞻也不行——他只能暂时借阅,必须按时归还。
李白之后,每个姓李的人都必须承担起守护这份家业的重任。
至少,我自己会尽力而为,终生不渝。
因此,无论身在何地,只要看到我们的月亮,我都会温柔地凝望它、仔细地擦拭它、深情地歌咏它。
犹记得十六年前,从中原到岭南,从老家到深圳,从第一故乡到第二故乡,一路山长水远,舟车扰扰,凄凄惨惨戚戚。
那时正值八月初,下午三点,天气炎热。我登上一辆长途大巴,刚刚坐定,就无可挽回地告别了亲人的视线、小城的喧嚣,颠颠簸簸,一路向南,驶向遥远的深圳,驶向未知的命运。行至湖南时,正值半夜,我睡不着,就隔着车窗去看风景:昏黄的路灯、偶尔邂逅的车辆、灰暗的田野和山脉,以及天上那轮同样未眠的月亮。
不知不觉,它已经默默地陪我走了上千里的路程!
此次离家,我只带了三件行李:父母为我借来的七百块钱、一只塞了几件旧衣服的背包,和此刻正在车窗外一路追随我的月亮。这颗清新、洁净、圆润、近乎透明的天体,窈窕地镶在碧蓝的天空中,偶尔眨动一下眼睛,似乎想跟我打招呼,欲语还休。大巴以匀速平稳行驶,车声平静而冷漠,似乎正处于睡眠状态。车内空调开得很低,毯子遮不住全身,我有点冷,同时也替月亮冷。怎么能不冷呢?全世界都睡了,全世界就剩下了我们俩,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相顾无言,各怀心事。
第二天上午,我抵达了深圳,从此,故乡的月亮就在异乡安家了。
把异乡变成故乡的第一步,就是在这里过一次年。来深圳五个多月后,新年如期而至。对于一个连吃饭问题都尚未完全解决的年轻人来说,回老家过年就显得过于奢侈了。于是我就去福永找我的哥哥。他和几个朋友合租一套房子,条件相当简陋。由于是一楼,临路的窗子经常被人撬开,把床头、案上放的物品偷走。但那个年我们过得还挺热闹、丰富。我们去逛街、逛超市,买回各种年货,每一顿饭都有酒有肉。以我们老家的标准而言,这已经算是理想中的生活了。只是每到晚上,躺在床上,辗转不眠,总是忍不住为自己的未来担忧,不知道能不能在这座繁华却冰冷的大都市生存下去。这样想着,或者到十一、十二点,或者到凌晨两三点,也总能沉沉睡去。有时正在半梦半醒之间犹豫、徘徊,不知道是继续睡下去好,还是干脆醒来好,忽然听见隔壁的朋友砰的一声撞了出去,同时大喊“抓贼”——原来又有人透过窗棂伸进一根带钩子的长竹竿,在挑他的床头的一个纸袋子。
在福永待的一星期,我没有看见过一次月亮。
来深之初,我受到两个好朋友的无私照顾。我跟他们一起住,一起吃,一起逛荔枝公园,一起谈论诗歌和艺术。尽管在生活上并无后顾之忧,但我还是花了三十八天才找到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我早上八点挤公交车,中午和同事一起点快餐,晚上六点准时下班。当领导给我分配任务时,我心里还在感叹:“原来这就是职场生活呀!”谁知道,这份工作只干了两个多月,我就被“抱歉地通知”:您未能通过试用期!我从未如此悲伤,如此绝望。少年时的理想、青年时的狂妄,在现实面前一败涂地。尽管朋友一直劝我:在深圳,丢掉工作就像丢掉一只烂苹果一样容易;初涉职场,谁没被炒过鱿鱼呢?但我还是难以释怀。夜晚,我独自登上楼顶,吹着湿热的风,望着满城的灯火,想哭又哭不出来。我已经很努力了,但却怎么也挤不出一滴眼泪来。真是太尴尬了!于是我干脆改变决定,哈哈大笑起来。我知道我的声音并不好听。忽然听到身后有响动,回头一看,一个穿着T恤、短裤的男人正从一道低矮的横梁下钻出来——那里有他的铺盖,他正在睡觉。显然,我的笑声惊扰了他的好梦。
我赶紧逃下楼去。
直到第四份工作,我才算安定下来。这个时候,我最致命的“工作经验”问题总算得到了解决。我已经能够很好地掩藏自己的稚嫩与紧张,能够虽然仍感吃力却终于有惊无险地消化各种工作任务了。我和同事的相处还算和谐,也交到了几个可以无话不谈、偶尔共赴一醉的好朋友。随着工作能力的提高,出差的机会也越来越多,视野也越来越开阔。甚至连我的体重也增加了十几斤。今日之我已非昨日之我。这一点,我自己知道,月亮也知道。
每次出差,我总是带着它——那轮同时悬挂于天边、眼前、心中的月亮。在我看来,月亮之于我,比行李箱中的任何一件物品都要珍贵。它以物质的形式,行使着精神的职责,抚慰着我的孤寂,陪伴着我的漂泊,浇灌着我的魂魄。我带着它在苏州的观前街游逛,我带着它在贵阳的南明河畔漫步,我带着它在上海的太原路盘桓,我带着它在南京的莫愁湖徜徉。我在月亮的面影里看到了更加清晰的自己。
一个连月亮都不能或不肯接纳的城市是谈不上什么魅力的。深圳,这座南方的现代化大都市,在表面的整洁与平静之下,隐藏着多少由权力与物质堆积起来的欲望,涌动着多少沸腾和混乱的骚动。尽管如此,它还是为月亮留出了足够的生存空间。浩瀚的山海、纯净的空气、大片的绿化、四季常开的鲜花,让单纯而脆弱的月亮可以厕身其间,行走坐卧,自得其乐。就在我工作的第二年,我收获了一枚崭新的月亮,一枚长头发、大眼睛、善于微笑的月亮,一枚爱情的月亮。
我并非帅哥;而我当时的收入甚至都不够交房租。我吃不起大餐,买不起贵重的礼物,去不了想去的远方。对于一个正当芳华的漂亮女孩,无论从任何角度、以任何标准来看,我都不是一个优质的、理想的恋爱对象。然而,这枚月亮却愿意用自己的目光回应我的目光,把自己的手放在我的手中,把自己的命运跟我的命运交织在一起——这究竟是傻,还是痴?
你只能说,在这个物质主义、功利主义弥漫的时代,纯粹、干净、浪漫的爱情也并不是不可能的。感谢上帝,我被选中了!
也许,千金难买的爱情,往往都属于那些不名一文的人?
“恋爱是生命的中心与精华;恋爱的成功是生命的成功,恋爱的失败,是生命的失败,这是不容疑义的。”大学时所读徐志摩《爱眉小札》里的话,又浮现在我的心头。
她是如此地容易满足:下班后,我们吃着十块钱一份的快餐,以随意的谈笑下饭,她却像吃高级西餐一样尽兴;我送她一个二十块钱的小公仔,她像收到一条蒂芙尼的项链一样开心;我们牵着手逛华强北,她像走在香榭丽舍大街上一样兴奋;晚上分别时,她坐上公交车,回头看着在路边挥舞手臂的我,像开着宝马或保时捷一样欢喜。
而在她回家之后,我独自回到寓所,总要忍受着孤独与空虚的折磨。在入睡之前的两三个小时,无论踱步、独坐、洗脸、翻书、练字、哼歌、看电视、写日记、凭窗望远、听对面楼上哗啦哗啦洗麻将的声音……我都会想到她,我的心完全被她占据了——那甜蜜的忧伤,那幸福的惆怅!
我想把她像公主一样宠着,我想把我们的爱放在心窝里温存着,我想竭尽一切智慧用尽一切手段保护她不受伤害。然而,作为一个家境贫寒、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这些想法也只能深深地埋在心底罢了。而那抹浓重的阴影也时不时地从我眼前掠过:如果终我一生,我都无法取得预想的名声、地位与成绩,那我该怎么办?我又该怎样面对我的爱情、我的月亮呢?
几乎每天,我们都会互诉衷肠。我们彼此听懂了对方的话,读懂了对方的内心。而对于我来说,似乎当时唯一能做的,就是真诚地、毫无保留地向她诉说我的感激、我的真心与我的忧伤。诉说之不足,还要写诗,新诗、古诗都写,写得最多的是古诗。
比如下面这两首以新韵——那时我还不太会用旧韵——写成的四言古体诗:
之一
卿本佳人,我自庸凡,
浮萍在海,相逢偶然。
劳君专爱,不渝如磐;
徒以靡靡,谢却喧喧。
于天有月,于地有山,
执子之手,相守永年。
之二
我有佳人,在彼一方;
爱而不见,搔首凄惶。
绿肥红瘦,酒浅情长;
皎皎明月,知我心伤。
她说:“你这些诗我都看不懂,但我就是喜欢;只要是你写给我的,我都喜欢。”
我说:“这叫秀才人情纸半张,你不嫌弃就好。”
她笑道:“当然不嫌弃。第一首诗里,是不是还嵌入了我们的名字?”
“是的,只不过使用了一种谐音双关的修辞而已……”
“真好玩。”
后来,我干脆从罗湖搬到了福田,住在一个凌晨一点仍然灯火通明的城中村里,距她家只有千米之遥。不加班的时候,我们便相约出来散步。有时去家乐福,有时去梅林公园,有时直接登上梅林水库的大坝——那里地势较高,可以俯瞰大半个福田。相比于低处,我更喜欢往高处去,因为那里离天空更近,离月亮更近。
站在水库大坝上,一边是山水幽静,一边是霓虹璀璨,清风徐来,人影散漫。转个身,就能切换出不同的心情。我活在一个多么奇妙的世界上!
月亮不是一寸一寸地升上来的,而是近乎莽撞地从连绵的建筑物后面跳出来的。大,近,圆满,金黄,真实。我们牵着手散步,聊天,看月亮。看它轻快地掠过楼宇与云团,向寥廓的天空冲刺。尽管灯火满城,却不掩其明媚盛大。它的光芒历经千难万险,穿透时间与空间,至大地而止,至我而止。从出生到现在,我已经储存了多少月光啊!它们在我体内,笑着倾诉,醒着做梦,一定比落在沟渠泥淖或荒原戈壁的同类更幸福吧。
在月光的照耀下,世间的一切都显得如此真切:城市是真切的,树木是真切的,季节是真切的,牵着的手和被牵着的手是真切的,吻是真切的,八点到九点之间的时间是真切的,幸福的忧伤也是真切的。
各自回去之后,如果时间还早,我们就会给对方写信。至今我的QQ邮箱里还保存着她的许多信——都是值得保存一辈子的无价之宝。其中一封这样写道:
每次去到一些风景美丽或是好玩的地方,我总是幻想着陪伴在身边的就是自己最爱的人——我觉得这样的地方只有和自己的爱人一起游玩才不算浪费。但自从和你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只要两个人的心靠在一起,不管身处何地,周遭都是最美丽的风景。
今晚,我们到梅林水库一游。晚风犹似最轻柔的纱拂在脸上,月光洒下迷人的清辉,柔情如醉人的红酒浸到心里(好恶心,我写不来抒情的句子,你不许笑话我)。一路上你的手温柔地拉着我,不时的把我往怀里拉。我觉得今生能被你牵着手这样走下去就足够了。爱的路那么长,我们要一直走下去。
几十年来,无论阅读还是写作,无论对社会还是人事,我都刻意避免堕入一套固定的看法;在我接触过的各类思想或“主义”中,假如必须说出一个我比较亲近或认同的,那就是唯美主义。我赞同艺术就是艺术,文学就是文学,就像雪就是雪,剑就是剑,玫瑰就是玫瑰;我赞成艺术的使命在于为人类提供感观上的愉悦、而非传递某种道德说教或思想主张;我认同艺术的本质是“美”的信条;我相信美高于善;我喜欢王尔德胜于托尔斯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