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吃完中午饭开始我就一直坐在房里等。我等天黑!
墙上那个款式老土的挂钟是我深圳的初恋情人送的。他送给我这挂钟的第二天,就宣布和我断绝来往。我问为什么,他抹抹嘴,仿佛吃了一顿味道还可以的快餐那样笑了笑说,你是个不折不扣的贱货。那一刻,我就知道他为啥给我送个挂钟了。意思很明显,那是给我们的爱情送钟。明白这层意思,我拿起菜刀差点就把挂钟给劈了。之所以留着,我想,好歹也是初恋呢。就算是一坨臭不可闻的狗屎,我也得留着做个纪念。现在这个颇有纪念意义的挂钟已无法显示时间。我知道是电池没电了。但我已经懒得换了。换了电池男友也不会回来了,换了也是白换。
今天上午,我的第三十二任男朋友大同给了我一张刘国权演唱会的门票。时间就在今晚。天黑演唱会就开始。我只有等。等天黑。天黑了我就可以看到我的偶像了。
大同在星河电影院上班。他给我的印象并不佳,我甚至到现在还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他的同事叫他大同。我猜想这肯定是他的绰号。他实在是太黑了。这容易让人联想到盛产煤炭的大同市。同事们叫他大同或者是顺理成章的事。
我之所以把大同也列为我的男友,是因为我和大同在电影院里发生过关系。我对当时的情景和细节没有太多的记忆。我记得那晚我刚吃了一条我妈给我做的臭鳜鱼,嘴里还留有臭鳜鱼的臭味,我一边闻着嘴里飘出来若有若无的臭味一边给我的初恋男友打了个电话。初恋男友一听是我,劈头还是那一句:你还敢给我打电话,你真是个不要脸的贱货。我心里不停地问自己,我真的是个贱货吗?已经N久没有和初恋男友联系了,我还给他打什么电话呢,这不是明显找贱吗?我无声无息地挂了电话,脑子里忽然就想起初恋男友下巴上那一颗黑痣,他说那一颗领袖之痣。这些年过去,不知道他当上领袖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