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门左拐,步行五十一步后,他登上一辆黄色的出租车。
半个小时后,太阳升起来。出租车在路上走走停停,磨磨蹭蹭。仿佛有一千只蚂蚁,在他心里爬来爬去。他伸手拉开拎包的金属拉链,再一次仔细查看了一下那些资料。不错,准备的还算充分,应有的、该有的、想到了的和难以想到的,都整齐地、分门别类地夹在文件夹里。他拉上拉链后,感觉好多了。
这时候,车终于停在了他想到的地方。
是一栋28层的大厦,墙体全部镶嵌着蓝色玻璃。阳光照在上面,使其看起来像把利刃,闪烁着幽蓝的寒光,直刺青天。
这是小城的地标。读懂了它,就读懂了小城。征服了它,就征服了小城。
从车里钻出来后,他稍稍整理了一下衣服,因为坐车,它们显得有点儿皱,不精神。他抬头仰望了一下眼前的这幢大厦,发觉它仍是那么咄咄逼人,令他有点怯场。
你是最棒的。他暗暗给自己打气。右手紧紧抓住拎包。
短暂的眩晕过后,他拿定了主意。向东走了一千零一步后,他又朝南走了一千零一步,然后右转,朝西又走了九百九十九步。他来到位于大厦南的后门,这里出入的人相对显得要少一些。四下观望了一番,果然没人注意他。这很好。
他的任务是上十八层,进1802室。他想拜访的人在房间里办公。
电梯迅速将他送上十八层,耗时不到10秒。可是,他却花了将近半个多钟头的时间,才找到1802室。他非常后悔,当初没有多缴点学费,学“市场营销”时,同时兼修那门“建筑迷宫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