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2002年10月19日《南方都市报》时评头条】
“广交会”有必要注册专利(杂文)
漫画 / 康永君
每年的“广交会”分“春交会”和“秋交会”两届,已历时40多年,为世界各国所共知,源远流长,深入民心。
近来却常常看到某些媒体中出现“‘春交会’开幕在即”、“‘秋交会’盛况空前”和“S市将举行‘春交会’”等等标题。初以为是对“广交会”的报道,跟自己的国际业务有关,但细读方知乃国内某某城市什么房地产、建材和五金之类杂七杂八的交易会。严格来说,这样真是混淆视听了。
“春交会”和“秋交会”因“广交会”而来,可谓是“广交会”的两个特有的称谓,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对外贸易盛会,其它各色各样的交易会,至今也永远都无法与“广交会”相提并论,但只要是逢着春季或秋季举办,一些“小会”就自称为“春交会”或“秋交会”了,这对“广交会”的名称有冒用和亵渎之嫌。特别是现在懂中文的外商越来越多,这样还真会让他们把真正的“广交会”与之搞混了。
因此,“广交会”有必要对自己“春交会”和“秋交会”之特殊称谓进行注册,享有专利,以免被误用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