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的头时常地疼,要找一个叫马蜂的人。马蜂,我不认识。我认识马蜂的朋友吴可。吴可戴着一副高度近视镜,看东西总是趴上面。与人交谈,不苟言笑。扯南唠北,无所不知。闲来无事,又常爱给人挑刺。
那天,守着那么多人,个子不高的他盯着我的鼻孔,摇头闭眼。一会儿他一手摁住我的头:“别动!”一手拿着剪指甲刀,朝鼻孔一根外露的鼻子毛,咔嚓剪去。我朝他笑笑:“碍你啥事呢?”
那天我穿着一件中山装去参加原创作品研讨会,不巧又与他相遇。也穿一件中山装的他并列站到了我的身旁,淡淡地说:“您觉着撞衫有意思吗?”我强忍着怒火,没有理他。
那天,我悄悄长出了第三只手。我不想让人知道,可他一发现就嚷了起来:“快来看啊,第三只手!”且他第二天还登报广而告之进行揭露,我再也忍不住了。
我领三五好友围了他的住处:“马蜂呢?!”他慌了,说话都有点哆嗦:“我…这就领…你们去找!”
他在前,我们在后。顺着一条曲弯的小路,他走到一棵苍老的大树旁停了下来。我问:“马蜂在这吗?”他说:“不,在前面。”
他指了指树:“你看那个马蜂窝!”。马蜂窝占据着大半个树杈子,密密麻麻的马蜂进进出出,忙忙碌碌。我一听到说马蜂,头又疼了起来:“快把它给我捣了!”
成千上万的马蜂涌了出来。
他没有跑,我也没有跑。